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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英勇的阿尔斯兰
    第366章 英勇的阿尔斯兰
    两头狼快速的用餐,草原上危机四伏,它们得用最快速度填饱自己的肚子。因为不知道它们的敌人啥时候就会出现。强大的不但会抢夺它们的猎物,还会杀死它们阿尔斯兰。
    两头狼刚刚吃个半饱,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它们抬头一看,一个汉子骑着一匹骏马疾驰而来。一边跑着,还一边呼唤着驰娜儿的名字。
    刚才驰娜儿被狼追逐,其实离路边并不远。阿尔斯兰是顺着大路跑来的,这样能避免踏入仓鼠洞,刚才驰娜儿的马是被追急了,才会离开大路的。
    看见只有一个人,狼发出长吼,两头狼是不怕一个牧人的。其实发出吼声就是为了提醒来人,你走远点,别打搅我们用餐。
    可是阿尔斯兰却大吃一惊,他是来找人的。这里有狼他怎么可能不担心?如果没有这一声狼吼他也许就错过了。
    阿尔斯兰拔出腰刀,拨转马头,朝狼的方向直接冲了过来。看见这个人类如此不识相,两头狼也开始超他冲去。狼狩猎最擅长的招数就是窜起来直接咬住马脖子。
    狼的咬合力是相当惊人的。加上尖锐的狼牙,它能准确的咬在马的气管上。只是它们算错了一件事,不知道对面这个男人可是这片草原上最出名的勇士之一。马它们可以对付,但是马背上的人并不会都象上一个那么好对付。
    就在双方接触的一刹那,阿尔斯兰猛的往左一带马缰,身子整个俯下去,手中寒光一闪,左边那头狼身子整个被刀子挑了起来。连声惨叫都没能发出,身子就重重摔在地上,整个腹部已经被刀子刨开了。内脏流了一地。
    另一头狼看见这惨状,扭头就跑,没一会就消失在夜幕中。阿尔斯兰顾不得追它,而是焦急的在寻找驰娜儿,因为这时候他已经看见了地上的死马。
    目光一凝,阿尔斯兰看到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驰娜儿,他迅速跳下马朝驰娜儿跑去。
    驰娜儿是趴在地上的,草地上有些血渍。阿尔斯兰大急,一把把她身子翻过来。把耳朵趴在驰娜儿胸前停了一会,等听到了清晰的心跳声,感觉到了她胸口的起伏,阿尔斯兰这才放下心来。
    驰娜儿额角被石头磕了一下,但是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就是摔晕过去了。阿尔斯兰一把抱起她,直接上了自己的马,又附身捡起那头狼,放在马背上,然后朝驰娜儿家毡房跑去。
    快到驰娜儿家的时候,驰娜儿的老爸迎了上来,他在二连没有找到,也正想去基建连那边找。却发现阿尔斯兰抱着驰娜儿回来了。
    “怎么了?我女儿怎么了?”驰娜儿的父亲惶急的问道。
    阿尔斯兰摇摇头:“她没有事,遇到狼了。马死了,我去的及时,把狼杀了。她应该是摔到了。”
    驰娜儿老爸刚要下马接过女儿,这时候驰娜儿也醒了过来。看见自己躺在一个男人怀里,便挣扎着要离开。
    “别动,我送你回毡房!大叔你也上马咱们一起回去。”阿尔斯兰喊了一声又开始催马赶路。驰娜儿父亲也上马跟在后面。
    驰娜儿挣扎几下,没能挣脱,也就不折腾了。因为这时候已经能看到家里的毡房了。进了毡房,看见驰娜儿没事,女人们睡觉,两个男人又喝起酒来。哈萨克男人的酒就跟茶一样,随时朋友来了就要喝的,没啥时间概念。
    他们喝酒是不用劝的,自己就能把自己灌多。喝了没一会,两个人舌头就有些大了。阿尔斯兰本来就喝的有些多了。只是救驰娜儿时候被吓醒了,此刻几碗酒下肚酒劲就开始上涌。
    驰娜儿父亲醉眼迷离的看着阿尔斯兰:“你是我们草原的勇士,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娶个女人。”
    阿尔斯兰摇摇头,朝睡着的驰娜儿看了一眼。“我还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姑娘,除非你把驰娜儿嫁我。”
    驰娜儿老爹也看了一眼女儿,也是摇摇头:“我的驰娜儿喜欢一个兵团娃娃,但是我觉得他们不会有结果。如果你喜欢他,就可以追。只要你能征服驰娜儿的心,我欢迎你做我的女婿。”
    两个男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驰娜儿和母亲醒来的时候,两个男人还在呼呼大睡。
    她和母亲把羊群赶出去,然后母亲去放羊,驰娜儿就开始挤奶,熬奶茶。牧民的日子永远都是这样周而复始的重复着。驰娜儿也并没有因为昨晚的惊吓而去躺着休息几天。
    赵玲儿接到杨革勇的信时也被吓了一跳。这件事她还真的不知道。毕竟父亲不在团里了,这些基层职工的事情不可能面面俱到。
    赵玲儿拿起电话就给叶雨泽打电话,这时候叶雨泽正好去了京城,没能接到,梅答应她,等儿子回来就给她打回去,赵玲儿就挂了电话。
    赵玲儿觉得有些愤怒,这个杨革勇走竟然没有告诉她?这件事情让她接受不了。在她的印象中,杨革勇在她面前一直比较老实听话的,结果这次竟然干出这么大的事,这不是要造反吗?她已经完全忘记了杨革勇也是被逼的。
    赵玲儿在屋子里转了半天拿起纸笔想给杨革勇回信。只是那情绪让她实在想不出该写啥,于是大笔一会,一行字跃然于纸上:“杨革勇,你给我滚回来!”
    把信封好,去邮局里面寄走,赵玲儿的情绪总算平静了一些。她也不知道为啥杨革勇走了,她的心乱的比叶雨泽那次还要厉害。
    赵玲儿寄的也是挂号信,还是加急。这种信在当时就等于后世的顺风了。一般三四天就能收到。
    这几天叶雨泽又带着贴好商标的五千条牛仔裤去了京城,做外贸,他觉得自己比孙兰玉有经验,最起码有现成的姐姐当翻译,王红可始终没有放弃给人家当导游这个职业,不为挣钱。既然打算出国了,她可不想去了国外连预科都过不了。
    货直接拉到了孙兰玉的库房,孙兰玉马上派人去通知个个摊点来看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