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最浪漫的事-重逢
后来?
刘睿宣轻轻侧地头去,看向夕阳笼罩下的静云校园。
静云师大那标志性的古老的钟楼,在夕阳的余晖里显得肃穆而庄严,钟楼旁大片大片的梧桐树沿着宽阔的校园水泥路,一字的排开去。
记不清,是在哪里看到的,亦或是曾听谁提及的:据说,法国梧桐是浪漫的象征。
他和那个女孩的相遇,于是,便在法国梧桐的见证下,笼了一层说不出来的浪漫。
在晕红的余晖里,往事如羽蝶般地纷飞着,落满灵魂的每一个罅隙,一种浅浅地笑声隐隐地传过来:小小的愿望像一阵胭脂红湿的瓣雨,一半纯洁,一半浓艳。
两天后,他们,在静云相遇了。
在那个同样是夕阳满归径,一片暮色万里晴的傍晚,他们再次相遇了。
他原以为,那样的浪漫遇见,会在斜阳之下,岁月之中,天地之间,谱出永恒。
相惜,在流淌的阳光下走近;相伴,看繁似锦的春天,听过雨打窗棂的夏季,赏过枯荷夜雨的初秋,漫过雪蝶纷飞的晚冬。
这是他以为的,最浪漫的事!
像曾经想象般的那样,在校园里,开始他最初的爱恋,而后,开结果: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等到他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时,他可以微笑着对她说,你依然是我手心里的宝。
最美的是走在春天的边缘,看摇摇欲坠的春风里满城风絮的样子,而后,将它装帧成册,留待经年后翻阅,捡拾,便一一木皆温存。
他清楚得记得,再次相遇的情形。
静云师大的校园,古色古香。
古老而质朴,幽静而又不缺诗意,浪漫又不乏青春的气息。
宽大的水泥路彰显出静云的端庄大气,而草丛生的青石板小路,则蓄满了静云的诗意浪漫。
在静云校园的西南角,有着大片的梧桐,梧桐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草坪,草坪三面环路,一面临湖,若干的小路通向那杂生树的湖边,那湖便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静泊湖。
刚好应了静云的校训: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那湖,是静云人最喜欢的地方,也是他喜欢的地方。
自他入静云的那天起,便会于每天的黄昏时分去打卡签到。
在湖边的草地,或是湖畔垂柳旁的大石边静坐,亦或是对着湖面,看着夕阳晚照,感受生命的存在与美好。
他清楚得记得,那天的黄昏,格外的美丽,夕阳氤氲着落挂在那一片草坪外的梧桐树上空,黄昏的校园便变得安静而又极祥和。
那天的暮霭里,他百无聊赖地在湖边例行坐了片刻,起身,往回走。
绕过湖畔的鹅卵石小路,踏上丛草团簇拥的青石板小路,脚下的绿色,吸引了他的视线,那青嫩嫩刚抽芽的小草,温柔得像极他,他心里的那一双眼睛。
忽然又想起曾遇到的那个蓝白相间的倩影。
忍不住地驻足,很帅气地坐到了小路一侧的草坪上,定定地盯着青青的小草,又看向了那大面积的青石板,居然,感受到了一种宁静的清幽,一种深入骨髓的宁静。
它,宁静,清冷,而又雨润润的潮,像极了那婉约女子满盈不落的泪。
那青石板的小路呵,瞬间,染上了静云古色古香的古韵味了。
他望着那蜿蜒至静泊湖的青石板小路,微微地有些发怔。
不知道,那曾相遇的天使般的女子,如今又在那里走过,还是在哪里驻足,观望?
谁又她的身边策马疾驰而过,谁又抬头远眺直至消失在的世界尽头?
可知,她打马而过的身影,自此便一直摇曳在他远眺的视线里,从未消失。
有轻轻的笑声响起来,不经意地一回头。
天地万物都瞬间明丽了起来。
就在夕阳之外,一道蓝白相间的倩影映入了眼帘,从五六米之外走来,在一群乱七八糟的人影簇拥下。
格外的耀眼夺目。
面对你苦苦冥想后不期而至的相遇,你是怎么样的感觉呢?
刘睿宣清楚得记得,那时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他僵硬地掩饰着激动,若无其事地研究着面前的青石板和丛草(眼角余光却瞟向走来的人),自以为隐蔽地监视着她。
她的一举一动是那么的适合的美,让他的心跳不自觉地加速了许多,他甚至听到了自己的咚咚的心跳声。
脚步声和笑声,渐渐走近。
他听到有人笑着喊着了一句,“朱颜,小才女,快一点,古主任还在等着我们呢。”
朱颜?他直觉性地觉得,肯定是她的名字。
好美的名字!
他不动声色的继续研究着小草和石板,眼底滑过惊喜,才女?
嗯,和他刚刚配,他可是音乐系的钢琴小王子哪。
“咦?朱颜你看,这怎么有人在看着小草发呆呀?”
有声音在近旁边响起。
发呆?他明明在研究小草如何战胜阻碍,展示生命的活力的。
他微微地抬头,轻笑。
“哇,这不是跨年晚会上,弹《读你》的,那个音乐系的钢琴小王子嘛?”
人群里忽然有人认出了他。
他微微的颔首,站起来,看向从面前经过的蓝色倩影。
你好,朱颜。
他清楚地看到朱颜看了他一眼,嫣然一笑,像极了之前的模样……
她居然也在静云!
她仿佛也注意到他了,她的动作仿佛有些拘谨了,她的脸仿佛红了,(是不是认出了他,是不是心如撞鹿呢?)……
忽然有一种真实与虚幻交替的错觉。
他心里不停地念叨着一句,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话:能重逢这仁慈已足够。
从那以后,他像个清洁工一样每天终日游荡于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希望能再见到那个来自梦境的人。
再次相逢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可能她会在静泊旁的草上看书,他手插在裤兜里,从容地踱过她面前,漫不经经地说,嗨!她抬起头,看见是他,脸腾地就红了……不行,不行,太俗。
他自己的门牙先给酸倒三颗!
或者,她在教室里看书,她恰好坐在他前面,不,侧面,她的笔掉在他的脚下,他捡起笔递给她,朝她微微一笑,她的脸……。
咳咳,他们音乐系,从大二一开始就不需要在教室里自修了。
拟或……假定……可能……不如……
日子一天天过去,关于相逢的创意能开三四十个个广告公司了,可是朱颜依然没有出现。
他开始怀疑朱颜的形象是他从梦里剪切下来然后粘贴到现实的幻想。
他把这一切压缩到极限,深深地埋在心底。
可任何一次不经意不小心地暗示,都能把它弹开来,充塞于他的胸中,涨得他无依无靠的难受……
“儿子,你不送情书的嘛?”
老板娘宣桦幽幽地说道,看着自家帅气的儿子,最终没有忍住,还是问了出来。
儿子怎么回事呀?在这一点上,一点都不随她!
情书?刘睿宣微微地挑了挑眉毛,谁还不知道送情书呀。
当他是他老子嘛?
他当然是准备情书了。
“对呀,儿子,你写情书了没?”
老板刘奋瞟了一眼神情有些犹豫的帅儿子,儿子在追求女生的事情上,可,一点都不随他。
想当年,他们年轻那会。
哎,老板刘奋又瞟了一眼不远处的小白脸,那个小白脸倒是跟他年轻的时候有得一拼。
咦?莫非,出生时抱错了儿子?
老板刘奋回过神来,又仔细地打量起眼前的儿子来。
这眉毛,这眼睛,这鼻子,和老太婆一样一样的。
老板刘奋瞟了一眼身边的老太婆,又看向了自己的帅儿子。
嗯,是亲生的。
“儿子呀,为娘知道你的症结在哪里了。”老板娘宣桦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一纸相思何处寄,恋恋不舍是君意。儿子呀,情话固然重要,但情书必不可少呀,想当年……”
“咳咳,”一旁的老板刘奋,顿时咳嗽了起来,使劲地朝自己媳妇眨着眼睛。
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他们两个知道就行了,为什么要拿出来炫耀,这不是在儿子的伤口上撒盐嘛?
“咳什么咳,我这是现身教育。”老板娘宣桦白了老伴一眼,又转过头来,看向面前脸色微变的刘睿宣,“儿子都失恋了,还不得听听老人劝,学点前车之鉴。”
老板刘奋讪讪一笑,别过头去。
唉,他就知道,这个老太婆,心里只有儿子。
随她吧,他们两个高兴就好。
刘睿宣微微地挑了挑眉,左右看了看自己的双亲。
这样当着他的面,公开秀恩爱,都不顾忌一下他的心情的嘛?
他莫非真不是亲生的?
“儿子,在追小颜这事上,”老板娘宣桦顿了一下,“在追女生这事上,你要向你爹学习。”
小颜,已成为过去式了,往事如风不可追,但,失败的经验要总结的。
“嘿嘿”的笑声没有意料中的向起,老头子,什么情况,说好的妇唱夫随呢?
老板娘宣桦瞟了一眼,一旁别过头去的老伴,咦,那张老脸,是什么表情,像爆炒的猪肝一样。
她最喜欢吃青椒炒猪肝了!
“嗯,妈,你说重点,我记着呢。”
刘睿宣从米白色的外套里,摸出个小本子和笔来,一脸期待地看向自己的老娘。
这八卦还是要听听的,秀秀都不知道,他独享一份。
以后要是不小心成名了,问起家族趣闻,这个可以拿出来爆料。
咳咳,拿出来,证明,他们书香门第,都是爱情的实践者。
“嗯,你爸刚学会写字那会,悄悄地写下我的名字塞到了我的抽屉里。”
老板娘宣桦微微地眨了眨眼睛,略作沉思了一下,便打开了话匣子。
“我哪里有写你的名字,我六岁的时候不会写字。”老板刘奋瞬间反击了一句,太能吹了,都要脱离实际了。
“哦,我记错了,原来是六岁呀,六岁的时候,画了一幅画,兴冲冲地送给我,我一看,不认识。”老板娘宣桦微挑了一下眉毛。
六岁?六岁时,她也不识字呀。
她只记得一幅画了。
一个大圈一个小圈圈,小圈圈旁边还有很多小圈圈。
圈得她两眼都快变成圈圈了。
“什么不认识,那画画明明是你和我。”老板刘奋把嘴一撇,“小是你,牛粪是我。”
“哦,村里人说得宣桦刘奋(鲜牛粪),原来是这样来的。”
刘睿宣不由得轻笑了起来,在本子上写下了,我的父亲母亲,六岁,小牛粪,表心迹。
等等,我去,这也太早熟了吧。
那个年代不是说很保守的嘛?
他老子果然比他强,六岁都会泡妞了。
咳咳,果然有眼光,六岁,就选中娘亲了……
同夏阳和朱颜一样,都是青梅竹马。
刘睿宣微微地侧过头,看向那两个最熟悉的人,他们相拥的身影,被夕阳拉得很长很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