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那就等我成为天子再说
时间一天天过去,皇宫里的喜庆氛围也越发的浓烈起来。
马秀英每天在干活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是抑制不住的,最疼爱的二儿子要结婚了,还有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情吗?
不仅是马秀英,皇宫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很开心,宫女太监们,都发自内心的对朱楷祝福。
在皇宫的宫女和太监心中,朱楷和马秀英是有同一地位的,他们母子二人的地位,甚至还在朱元璋之上的。
朱楷要结婚了,身边跟着的太监来福,是不足以承担重任的,所以朱元璋和马秀英一合计,最后选择给朱楷再找一个能力比较出色地老人,跟在朱楷身边服侍。
这位老太监,也是个老人了,而且朱楷对他有恩情,当年这位老太监马江是跟着朱樉的,有一次朱樉打马江的时候,被朱楷见到然后教训了朱樉,虽然以后的朱樉长了记性,不再欺负身边的人,但朱元璋为了保险起见,也是把马江从朱樉身边调走,给他安排了一个养马的活。
现在朱楷身边需要一个比较有能力,又非常有经验的宫中老人,马秀英也选择让他去跟着朱楷。
对于马秀英和朱元璋的安排,朱楷没有拒绝,他觉得这样挺好的,和马江打了声招呼,然后就让他去做事了去。
在婚前的等待是非常无聊的,之前没事的时候,朱楷还能跟徐妙云和冯雨婷见两面,现在却不行,而且徐达和冯胜都像防贼似得防着朱楷,甚至给家里的下人命令:
只要朱楷敢翻墙进来,就直接用水火棍打回去。
婚前见面,那叫什么事啊!
无聊的朱楷,只能跑到外面,去找自己的诸位群贤到吴王府里喝酒、吃肉。
跟着朱楷的诸位群贤,知道朱楷要结婚,每一个人都送上了真心实意的祝福,甚至不少群贤都给朱楷送了礼。
如果按照常理,朱楷收到的这些礼物,是可以送到宫里,让宫里的人负责登记造册的,可朱楷并没这么做,而是让前来送礼的人,把礼物送到徐达府上,让徐妙云去负责管理。
这种超乎常理的做法,让很多人都大跌眼镜,朱楷怎么可以这么做?
人家还不是你媳妇呢,你就把家财让没过门的媳妇管理?
哪有这么做的?
可惜,朱楷就是这么做了,而且看朱元璋和马秀英,也没有反对的意思,外面想借此机会找朱楷麻烦的人,也逐渐打消了心思。
……
朱楷要结婚,有人恭喜,也有人对此不满。
三五好友聚到一起,开始讨论朱楷结婚后可能存在的威胁。
兵权!
拥兵自重!
徐达和冯胜,都是跟着朱元璋一起起兵的沙场老将,徐达自不必多说,军中第一人,冯胜当年和哥哥冯国用跟着朱元璋南征北战,后来冯国用战死,冯胜则更被朱元璋偏爱,比之跟随朱元璋的老乡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明建朝,冯胜依旧被朱元璋给与足够的信任,依旧手握重兵。
如果仔细算,徐达和冯胜,两人几乎可以调动二十万沙场老兵,朱楷以后成了他们的女婿,他们自然和朱楷一条心。
想想吧,一个被皇帝和皇后宠溺,又不喜欢读书、恶名昭著的皇子,一旦拥有重兵,他会不会恃宠而骄,让天下再遭战火?
再看看太子朱标的力量……除了已故常遇春的旧将,还有已经成为全军笑话的蓝玉,朱标在军中的力量,会被朱楷全面超越。
如果只是个朱楷还好说,他莽夫一个,根本不会打仗,但徐达和冯胜不一样,这俩人都是沙场宿将,打下了半个大明的天下,他们如果跟着朱楷一条路走到黑,天下岂不是又会被打成一锅乱粥?
得想个办法,把朱楷的羽翼折断!
可是,想拿下徐达和冯胜,可不是他们这些小人物能做到的,最起码……也要是李善长这般功勋卓著的人才行。
李善长功劳太大,让朱元璋忌惮,这才不得以辞官回家养老,可他的影响力依旧在,只要他站出来,朱元璋也会忌惮三分。
但就是这么一个可以和徐达、冯胜掰手腕的人,传出来的消息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李善长,竟然投靠了朱楷!
成为朱楷的首席讲师!
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不少已经做好准备去见李善长的人,此时都是懵逼的状态。
李善长好好地,为什么会去当朱楷的老师?
还有,你李善长天天去奉先殿去教书,朱楷天天在他的吴王府喝酒吃肉,和一群衙内喝酒唱歌,伱确定这是教书?
这不是纯纯的舔狗行为?
很多人,包括宋濂在内,都不认为朱楷有什么能力折服李善长,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李善长去给朱楷当教书先生,是朱元璋授意的,朱元璋威胁了李善长,李善长这才不得已去当朱楷的老师。
朱楷已经在军中拥有一席之地,现在天下文官之首又成为了朱楷的教书先生,朱楷已经拥有了文武两方势力。
再加上之前群臣们一直要求的,让朱元璋削弱朱楷,巩固朱标的太子之位,,朱元璋一直在推脱,就是不肯同意和答应,现在李善长又投向朱楷,这让群臣不得不担心,朱元璋这么做,是因为偏心朱楷,想让朱楷把朱标取而代之!
朱楷凭什么上位?
人老脾气火爆的宋濂,第一时间去找了李善长,他要问清楚,李善长这么做是不是朱元璋逼迫他这么做的。
如果是,那么,拼着这条老命不要,也要向朱元璋死谏!
废长立幼,古往今来就是大忌,朱元璋绝不可以这么做!
……
李善长知道,自己去给朱楷教书,肯定会引起非常大的动静,现在宋濂找到他,李善长也并不意外,坦然的出现在宋濂身前。
“韩国公1
宋濂对李善长,是没有什么好语气的,毕竟现在的李善长,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叛徒:“你为何要选择二皇子?”
李善长被朱楷威胁一波,现在心里也憋着火呢,听到宋濂这般不客气,自然也有火气。
我李善长做事,何须向你解释?
不过,看在同僚的面子上,李善长还是给了他一些颜面:“二皇子相邀,我便去了。”
摆明不想解释,可宋濂却似乎根本没听懂,指着李善长:“你知不知道,二皇子一旦成婚兵权便会加重,你作为天下文官之首,却去当他的先生,难道你想让兄弟阋于墙?想看到黎民百姓再遭战火?”
宋濂只是一个文士,他在说话的时候,是不会顾忌那么多的,而且张嘴就把家国大义扣在李善长脑袋上,李善长又岂会听?
“宋大人言重了,我不过是一介草民,若是宋大人认为我有罪,杀了我就是。”
李善长冷着脸把话说完,转身便走进大门内:“送客1
“李善长,你……”
“再敢狂吠,打出去1
这个老家伙,知道李善长是天下文官之首,竟然还这么不给面子,在大门外这般呵斥,真以为他韩国公是一介草民了吗?
回到家中的李善长,看到脸色同样不好看的儿子李祺,他脸色非常难看的对李善长询问:“父亲,我们……真要投靠朱楷那厮?”
明明是敌人,李祺和朱楷在应天府斗的那叫一个不可开交,却没想到老父亲却给自己来了个背刺,去当了朱楷的老师。
李祺欲哭无泪,不带这么坑儿子的啊,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李善长要求他去做的,而且李祺自认做的也不错。
可是,现在李善长都跟着朱楷去混了,他一个人还能斗得过朱楷和李善长两人?
没了老父亲的加持,李祺可以感觉到,应天府银枪小霸王的称号,距离他越来越远。
朱楷越来越能打,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李善长看着亲儿子如丧考妣的样子,心里那叫一个气,如果不是看在他是自己亲儿子的份上,他恨不能直接将其打死——就像刚刚赶走宋濂那般绝情!
二话没说,李善长走近李祺,伸手就是一巴掌。
啪!
这巴掌,力道十足,把李祺打的眼冒金星,直接把他打懵了。
李祺是真的懵了,从小到大,李善长都没这么打过他,现在他竟然因为朱楷,在他脸上扇巴掌!
如果不是知道自家老爹是什么样的人,他现在都怀疑李善长是不是和朱楷有什么关系。
要知道,朱楷以前是他们的敌人啊!
敌人!
“跟我走1
李善长说完,走在前面,李祺捂着脸非常不情愿,但还是老老实实跟在自家老爹身后。
来到僻静的地方,李善长可以确定在周围没有人会偷听自己和李祺的交谈,这才对李祺道:“在凤阳,我身边至少有十个人,是陛下派来的探子,可见他对我是多么忌惮,现在这里是韩国公府,是在应天,我们这座王府里,有多少是陛下派来的探子?在门口大呼小叫,直呼皇子名讳,你要死不成?”
其实,作为王公大臣们的孩子,喊皇子的名讳,其实没什么特别严重的事,尤其是这些大明朝开国功勋家的孩子们,他们在街上打打闹闹,朱元璋都看在眼里,也没见他有多放在心上。
可是,有些事看上去没什么影响,其实影响大了。
朱元璋如果真想搞李善长,那可是什么罪名都能安在他身上,可惜自己的儿子,一把年龄却没有丁点城府,不奢求他有多优秀,哪怕能有朱楷三成的本事,他也能瞑目了。
有些事掰开了、揉碎了再说,这就足以说明这个人难堪大用,就像吃饭似得,吃别人嚼碎了的饭,还有什么意思?
李善长有种心力交瘁感,如果不是身体不允许,他肯定养足精神再练小号,省的被李祺气死。
“祺儿,二皇子心有沟壑,手段更是高深莫测,比当今陛下有过之而无不及,日后不可与之为敌,就算当不成朋友,也不要成为敌人。”
李善长看着自己家的傻儿子,语重心长的提醒,教他生存之道:“有些人,不是你我可以敌的。”
在告诫李祺的时候,李善长眼睛里就不由得浮现出,朱楷在奉先殿前,用神秘武器击碎石狮子的头……
“你把他当成对手,或许在他看来,你只是闲来无趣打发时间的一个玩具而已。”
面对神秘武器的无力感,让李善长没有了反抗之心,他也发现了,朱楷根本没有拿他们当对手的意思,他想让谁死,谁又能活?
李祺听到李善长的话,非常的不以为意,他觉得自己的老爹把朱楷看的太高。
和朱楷在应天府打了这么多年,如果他不是朱元璋的儿子,坟头草都不知道几尺高!
“爹,朱……二皇子有这么可怕吗?”
李祺非常不解,自家老子在见朱楷之前,还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怎么只是见了朱楷一次,被吓成这个样子:“爹,您和二皇子见面的时候发生了什么?竟然如此让你害怕?”
自己差点被吓尿的事,怎么能告诉李祺呢?
“你还小,以后就知道了,祺儿,在看不透对方的时候,时刻要保持警惕。”
……
这天,朱楷没有出去玩,呆在奉先殿里,倚在大狗身上打盹。
自从马江来了奉先殿,来福就无所事事起来,或许是跟着朱楷太久的原因,来福在做事的时候,也显得非常咸鱼。
自己的活被马江做了,他便不再去找事情做,每天除了帮着朱楷遛遛蓝大小姐,其他的时候就是找个地方晒太阳,身材也变得越来越臃肿,再加上他被朱楷训练的无时无刻不在的笑容,整个人朝着笑面佛的模式发展。
“来福,又胖了埃”
朱楷枕在蓝大小姐身上,然后对来福道:“每天遛蓝大小姐,蓝大小姐倒是日渐消瘦,你倒是吃成了胖子,是不是抢了蓝大小姐的伙食?”
“二皇子殿下,小的哪里敢抢蓝大小姐的伙食?”
来福慌忙的来到朱楷身边帮他按摩,谄媚的说道:“咱宫里的人,谁不知道蓝大小姐是您的心头肉?小的恨不能把自己的饭给它吃,但也怕自己吃的不好,吃坏了蓝大小姐的肚子不是?”
“你就使劲懒吧1
朱楷才不管来福如何,这个腌臜人能活成现在的模样,自己有主要的责任,否则就他那没脑子的性格,在这皇宫大内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次。
来福嘿嘿笑着,也不辩解,到外面给朱楷带来茶水的同时,对朱楷说道:“殿下,韩国公来了。”
“李善长来了?”
朱楷一时没想起李善长来做什么,想了想才想起来:“对啊,我把老李聘成我的教书先生了。”
来福没有说话,合着自家的二皇子殿下,把交代给李善长的事忘了,想想李善长每天都来打卡,按时上下班,可自家主子却忘记这件事,想想都为朱楷感到亏。
“行吧,让他来。”
朱楷也想看看,这位后世传的神乎其神的大明开国第一功臣,有几把刷子。
……
站在门外的李善长,听到来福说朱楷在奉先殿内,突然感到唏嘘。
来了一个多月,还是第一次见朱楷。
自己这老师当的,也是没谁了。
见到朱楷,看到他倚着一条大狗,衣衫不整、放浪形骸,丝毫没有尊重李善长的意思。
即便如此,李善长也不敢有丝毫懈怠,很是恭敬:“臣,参见二皇子。”
“嗯,老李来了埃”
朱楷很随意的摆摆手:“老李,坐1
来福很有眼色的给李善长搬了个座位,李善长躬身感谢后,老老实实的半拉屁股坐在椅子上,身体前倾,一副好好听话的样子。
朱楷眯着眼睛,想了半天没想着和李善长聊什么,询问道:“老李,听说你们家养的鱼不少?景观鱼么?”
“回二皇子,是。”
李善长认为,他的韩国公府就是个破水桶,任何事情都不是秘密,朱楷能问出来,那就表明他一定知道家里的事:“臣只是喜欢鱼,所以就多养了些,回去我就把那些鱼都处理了。”
朱楷既然不喜欢,那还留着干什么?
“处理了做什么?养好。”
朱楷声音提高不少,“我若是需要,自己会去龋”
“……好。”
李善长不明白朱楷问了以后怎么来了这么一句,但既然他需要,那就听朱楷的就是。
朱楷让李善长当老师,也就是随口提了一句,也没打算学什么,随便问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然后就让李善长离开了。
李善长心事重重的回到家,他着实有些猜不透朱楷的心思,李祺作为大孝子,看到李善长如此心事重重,自然上前询问,而李善长有意带着自己的傻儿子,于是把他在奉先殿时,遇到朱楷所说的‘养鱼’问题告诉李祺。
“爹,您想了解,二皇子说的‘养鱼’是什么意思吗?”
李祺的脸色变得有些古怪,他没有立刻回答李善长所提出的问题,只是对李善长询问道:“爹,您知不知道,我们应天府里有三绝这件事?”
“三绝?什么三绝?”
李善长对此表示疑惑,他还真没听说过什么‘三绝’之类的。
难道说自己离开应天府太久,跟不上实事了?
“应天府三绝,是朱…二皇子一群人提出来的。”
想到自己喊敌人叫二皇子,李祺就满身心的不自在,但那一耳光,让李祺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应天府三绝,魏国公家的鹅、曹国公家的猪、郢国公家的鸡,此乃应天府三绝,二皇子外出时,和他的兄弟们最常吃得,就是这些。”
李善长脸上露出错愕,然后就听到李祺继续说:“而且,他们在去取应天三绝的时候,从来不走正门,哪怕他们给,二皇子和他的兄弟,也会越墙而进1
“朱楷虽然在应天府声名恶劣,但在吃这一方面,还是很懂行的,应天府三绝,的确是三绝,味道是真不错。”
李祺的最后一句话,喊出了朱楷的名字,但李善长却似乎没听到,而是很错愕的攥紧拳头,然后再松开:“二皇子果然天生要强,任何事情都喜欢自己动手去拿,不愧是陛下最疼爱的二皇子1 此时的李善长,像极了舔狗。
让李祺从李善长身上,看到了身边谄媚人的影子。
不管对的错的,总能有理由把这件事说成对的,这不正是典型的狗腿子才做得事吗?
自己的父亲,身为文官之首,大明建国运筹帷幄的功臣,竟然会行如此谄媚之事,这还是他认识的父亲吗?
“看来,我对二皇子的了解,还是太少。”
李善长认为,他非常有必要对朱楷有更多的了解,和一无所知的人成为对手,提前做好对对手的了解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答应成为朱楷的老师,不是屈服于朱楷手里的秘密武器,而是想对朱楷有更深入的了解,李善长这种从刀山火海的乱世走出来的人,怎么可能会被一个秘密武器吓到?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李善长想知道,朱楷到底还有多少底牌,以后如果成为朱楷的敌人,自己应该从什么方向打败他!
至于说熬到朱楷不行……李善长从来没这么想过,朱楷道老死的时候,他坟头草都得清理几十回了。
所以,找到战胜朱楷的方式,时不我待!
……
朱楷并不知道,李善长还在寻找战胜他的方法,或许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当回事。
区区李善长,朱楷还不放在眼里。
应天府真的是玩的不想再去玩了,那么屁大点的地方,还没未来的小县城大,娱乐设施也完全不够,玩几次后,就没什么意思了。
还是开盲盒有意思。
每次都能给自己不一样的心情。
朱楷吃过早饭,带着蓝大小姐在外面溜了两圈,然后把蓝大小姐交给来福,自己就钻到超级远洋货轮中开盲盒去了。
超级远洋货轮里的商品,实在是太多,不管是好的坏的,朱楷都能感到欣喜,来到这个世界十八年,都快和原来的世界脱钩了,幸好还有超级远洋货轮在。
朱楷走进超级远洋货轮空间中,先吃一个自嗨锅助助兴,喝了杯酸梅汤,然后拿着撬棍和大铁钳去开集装箱盲盒。
之前,朱楷开了五十多个集装箱的军火,着实把朱楷开心了一阵,但军火再多,也不过是玩具,朱楷玩了一段时间,然后又拿着枪在北境横扫了一圈,对枪械的的热情也就没那么强烈了。
还不如找点好玩的呢。
还有药品……这玩意朱楷更是没什么兴趣去看,他本身也不是医学专业的,那些专属医学名词看的头大,朱楷干脆就不去看,回头用的时候再分就是。
至于其他的,朱楷还没发现什么特别有用的东西,比如说皮包、衣服之类的,朱楷没什么兴趣,以后把一些衣服的款式拿出来,交给徐妙云的商行去做就是。
而且,朱楷也非常清楚,现在无论是服装还是皮包,都应该遵从现在的消费环境,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也都应该以男性为主,父系社会的男人权威,至高无上,女人也不过是附属品。
如果提前把女人的购物欲勾出来……还是算了吧,后世畸形的田园女拳,让朱楷恶心的不能再恶心。
让社会自己发展去吧。
现在,朱楷不需要想那么多事,他现在不去齐鲁,所剩下的只有一件事:结婚。
已经到齐鲁上任了的胡惟庸,几乎是每天一封信的给朱楷汇报情况,他表示现在正在摸查倭寇和孔家的情况,只要朱楷到了齐鲁,他能够保证朱楷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倭寇和孔家从齐鲁的地面上抹掉。
朱楷看过胡惟庸的信以后,顿时就怒了埃
这个老狗!
怎么一点没明白他的意思?
孔家的问题不能立刻解决,倭寇他还解决不了吗?
朱楷立刻给胡惟庸回信:先打倭寇!
身为汉人,身为从未来穿越过来的人,朱楷决不允许任何小鬼子在这片土地上出现!
打小鬼子,这是可以上头香的!
这种事,朱楷岂能拖时间?
甚至不愿意提笔写字的朱楷,措辞很是激烈的给胡惟庸写了一句话:等我到了齐鲁,发现有一个倭寇在,你就洗干净脖子等着!
如果不是马上就要结婚,朱楷肯定会拍马杀到齐鲁,把胡惟庸吊起来打!
……
远在齐鲁的胡惟庸,在收到朱楷的第一封信以后,他还没怎么放在心上,毕竟在他看来,倭寇不过是一小撮流寇,弹指间便能将其碾死。
最大的敌人,依旧是孔家!
但看到朱楷措辞更加激烈的第二封信以后,胡惟庸立刻慌起来,同时狠狠地往自己脸上左右开弓,连打六巴掌。
自己作为二皇子帐下第一走狗,做的可真不合格。
他怎么可以不了解朱楷想得是什么呢?
被朱楷这么一骂,胡惟庸立刻警醒过来,也想到之前自己还在应天府的时候,朱楷就一直和吴祯联系,一直在沟通剿灭倭寇的事情。
如果不是考虑到自己这副身躯还要给朱楷效劳,胡惟庸说什么都要以死谢罪!
倭寇!
朱楷最恼恨的,是倭寇!
没丝毫犹豫,胡惟庸立刻找到靖海侯吴祯,让他商议带兵出剿倭寇事。
吴祯本就是武将,又是跟随朱元璋起家的淮西将领,对于打仗自然非常热衷。
本来吴祯对胡惟庸的出现,并没有太过意外,也没太过放在心上。
这位二皇子帐下第一走狗,能力是有得,否则他也不会被朱楷赋予重任。
只不过,他不过是一个文人,懂哪门子打仗的道理?
在吴祯的认知中,就算是有打仗的文人,那他在成为文人之前,肯定是将军。
听到胡惟庸说,让他处理在莱州的倭寇时,吴祯没放在心里,倭寇不过是一群跳梁小丑,想收拾随时就可以收拾。
胡惟庸见到吴祯后,直接询问:“靖海侯,听闻你造了很多海船?”
“是。”
吴祯造海船,不是什么秘密,而是奉朱元璋的命令,把倭寇打到国土之外,听到胡惟庸的询问后,吴祯还以为他要坐船玩玩,对胡惟庸说道:“胡大人,这海船和黄河、长江里行的船不一样,海船需要更高的技术,我们……”
话还没说完,就被胡惟庸打断:“这些海船,能载多少兵马?倭寇的老巢是在岛屿上,把所有海船拉出去,所载兵马能否灭了倭寇的老巢?”
“???”
吴祯有点没想明白胡惟庸的询问。
这问的是什么意思?
怎么感觉,胡惟庸有点杀气腾腾呢?
这文官,这么重的杀气吗?
想了想,吴祯还是收起了轻视胡惟庸的心思,而是很认真的回答道:“可以,但倭寇行踪不定,他们遇到危险,可以躲到其他岛屿上。”
“那就去另外一个岛上,把所有倭寇都消灭掉1
胡惟庸眼神中露出疯狂的杀意,“我们不仅要杀掉倭寇,还要把岛屿彻底损坏,他们不是在海上神出鬼没吗?可以随便找岛屿就能活命吗?那正好,让他们再没有任何可活动的地方1
“靖海侯,倭寇现在都还生活在齐鲁,二皇子知道这个消息后很生气,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快行动1
对于倭寇,胡惟庸一点怜悯之心都没有,如果吴祯的海船再多些,实力再强些,胡惟庸敢直接打到倭寇老家去。
这群只知道耍下三滥手段的跳梁小丑,竟然让朱楷对胡惟庸产生不满,这让胡惟庸如何忍得了?
胡惟庸是不会考虑自己有什么问题的,有问题那也是倭寇的问题。
所以,倭寇就成为胡惟庸最好的出气筒。
吴祯犹豫一番,还是对胡惟庸说道:“此事事关重大,如此大规模的调动兵力,我需要上奏一封,请陛下应允。”
“给陛下的奏折,我已经送过去了。”
胡惟庸摆摆手,非常不在意的说道:“靖海侯,和朝堂沟通交流的事,我写了奏折交给陛下便可,你身为齐鲁的将领,理应听我吩咐才是。”
不是胡惟庸飘了,敢不把朱元璋放在眼里,完全是因为对朱楷的惧怕,万一朱楷不声不响的杀到齐鲁,看到齐鲁竟然还有倭寇肆虐,胡惟庸不被朱楷打死才怪。
所以,为了避免被朱楷打死,胡惟庸也要让吴祯立刻出兵剿灭倭寇,现在吴祯竟然说要去给朱元璋汇报,胡惟庸哪里能等这么长时间?
胡惟庸给朱元璋写奏折了吗?
没有!
但这并不妨碍胡惟庸去忽悠吴祯,就算朱元璋问起来、追究责任,胡惟庸也有办法去解释。
解释不通,把朱楷搬出来不都解释通了吗?
看到吴祯还是不肯答应,胡惟庸的脸色立刻冷了下来:“怎么,靖海侯还是不愿出海吗?”
吴祯直接说道:“并非不愿出海,只是此事干系重大,我不敢做主。”
“干系重大?”
胡惟庸大手一挥,直接对吴祯说道:“此事已决,不管有什么后果,胡某一人承担,你去做就是。”
吴祯身为武将,自然不肯听胡惟庸的,看到胡惟庸这般命令自己,吴祯当即就想动手,可胡惟庸根本不给他动手的机会,轻飘飘的说道:“不换思想就换人,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能带兵打水仗的将军,我大明又岂会少?”
作为朱楷座下第一走狗,却因为一群倭寇被主子训斥,胡惟庸岂能不杀气腾腾?
在他看来,倭寇已经没有存活在世间的必要!
只有倭寇的死,才能让自家主子多开心些。
吴祯并不知道朱楷写信骂胡惟庸的事,他只是没想到,胡惟庸这个文人,还挺对他胃口。
大明建国后,吴祯带兵打仗会小心很多,主要是担心私自出兵会被人抓住小辫子,但现在胡惟庸出现了,而且还大包大揽的把出兵的责任承包下来,那吴祯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既然胡大人这么说,我就遵命行事了?”
吴祯很开心的拍了拍胡惟庸的肩膀,“我带兵出征,岂会让胡大人自己承担责任?到时候我们一人一半就是。”
“惟庸大人,我先去准备兵马备战了,等把倭寇小鬼子的家给拆了,我请你喝酒1
仿佛,除了带兵打仗和喝酒,人生就没有大事。
按道理来说,胡惟庸是吴祯的上司,吴祯这般没大没小的和胡惟庸说话,肯定会被小心眼的胡惟庸记上一笔,但现在胡惟庸没什么心思,他一心只想着,如何让朱楷开心,如何让重新获得朱楷的信任。
……
现在的朱楷,可没什么心思去管胡惟庸,甚至连当初给胡惟庸写信的事都忘了。
他现在最重要的是:结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正婚事都已经定好,剩下的也没自己什么事了,可随着婚事的临近,朱楷也逐渐变得忙碌起来。
先是和朱标一起回了趟凤阳老家,朱元璋的意思是祭拜一下列祖列宗,对此朱楷是嗤之以鼻的。
就朱元璋祖上八辈都是贫农的命,祖宗十八代的尸骸都不见得能拼成一个骨骼,还祭祖……祭毛啊!
在朱楷看来,这就是多此一举。
不用朱楷说出来,和他一起来到凤阳的朱标,就知道朱楷心里想的是什么,拍了拍朱楷的后背:“楷弟,你要理解爹的苦衷。”
还不是‘血统论’害人?
朱元璋登基称帝,那群文人开始鼓吹威胁论,你朱元璋能登基称帝,再造汉人王朝,如果你还是一个臭要饭的,天下会有多少人效仿?
所以,为了让天下人安宁,免遭战乱之苦,他们把给朱元璋造了一个叫‘朱熹’的祖宗。
朱熹的后人,龙行浅滩,要饭也是为了体察民间疾苦,现在潜龙升渊,一跃成为天子,你们那些自以为和朱元璋是一样的人,认为自己和朱元璋一样可以成为皇帝的人,能比得过朱元璋吗?
这种自圆其说的话,也就是骗骗一般人,在朱元璋看来,这种给自己强行找祖宗的设定,在他看来更像是一种侮辱,可为了大明的安稳,朱元璋也只能使用这种设定。
朱楷对此嗤之以鼻,对朱标说道:“咱爹太小心,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他们能翻出什么浪花?就是不肯接受自己普通人出身的事实,大哥以后咱不能再如此。”
“这是自然。”
朱标点点头,“爹已经为我们承担太多,更多的,需要我们自己去承担。”
自从态度提升了一个认知,朱标也越来越能理解朱元璋身上所背负的责任,同时他也能知道,朱元璋现在所背负的,是以后自己要背负的。
“以后的大明,是我的大明1
朱标像是对朱楷说的,也像是对自己说的。
而朱楷在听到朱标的话后,变得有些兴奋:“大哥说得好,大丈夫当如是1
“嗯?”
朱标没明白朱楷什么意思,但听到朱楷下面的话以后,他明白了:“大哥,你造反的时候,告诉我,我理当为先锋1
“……”
朱标听到后,哭笑不得。
这都什么跟什么!
自己哪里说过要造反了?
自己这个弟弟,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未来的大明,等朱元璋把它教到自己手上就好了嘛,干嘛要造反呢?
自己这个弟弟,就喜欢瞎闹!
朱标没理会朱楷的话,带着朱标去祭祀列祖列宗,然后便启程返回应天。
……
应天府内,朱楷要结婚的消息,早就让整个城池都进入了一个欢乐的海洋。
朱楷在皇宫内很得人心,在民间也很有威名,应天府里的百姓都知道,当今皇帝和皇后最宠爱的儿子,有一副熊罴般的皮囊,走到哪都特别惹眼,城里的百姓自然见过朱楷,他们只是知道,朱楷时一位行侠仗义的好皇子,从来不做仗势欺人的事。
尤其是城里一些卖小吃的寡妇,听闻朱楷要结婚,心中更是唏嘘不已。
当年,那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兔崽子在大街上口花花,一眨眼就要结婚了。
早知如此,就算是强迫,也得让他给自己留点种子。
……
抱歉抱歉,一不小心把我以前的老书同章节发上去了已经替换完成了,字数是一样的,抱歉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