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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可我不喜欢他呀。”孟樱苦恼极了,半个月前她可以说霍云松想得太多,可现在她发现不止他想得多,大家都开始想多了。
    现实好像朝着某种神秘的预言发展,这个认知令她不寒而栗。
    霍云松没忍住笑出声来:“阿樱,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要真不喜欢他,还能强逼着你上花轿呀?”
    “我只是觉得……没那么容易。”她只是单纯了一点,又不是傻,左晨旭是什么态度还看不出来,但如果左妈妈没有这个心,尤琦秀也不敢那么说,孟樱抬起头来看着他,“你觉得呢?”
    霍云松说:“我觉得你该先吃个夜宵,我们边吃边聊好不好?”
    他镇定的态度感染了孟樱,她点点头:“好,吃什么?”
    “你走以后外面有人卖酒酿,我就买了一点。”霍云松对这种江南的小吃不怎么了解,特地上网查了一下,“听说加红糖和蛋会很好吃,我给你做一个?”
    孟樱是知道的:“酒酿鸡蛋呀,养颜丰胸的。”
    “啊。”霍云松站定,低头看了她一眼,不知怎么的突然握拳咳嗽了一声,“哦,那我是真的不知道。”
    孟樱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见了自己的胸,六月的夏衣是遮不住身体的线条,她面颊一红,咬着嘴唇不说话了。
    霍云松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开火煮蛋:“你在担心什么呢?”
    “我和晨旭很早就认识了。”孟樱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托着腮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就有人喜欢欺负我,他一直替我出头,”她看着外面淅淅沥沥又下起来的小雨,语气低沉,“以前这边的路还没那么好走,雨下得大了就会积水,他还会把我背回家门口。”
    “我没有什么朋友,和兄弟姐妹都不亲,我们真的是老朋友了,我怕事情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我不想这样。”
    这个世界上爱情很难得,友情同样,她很珍惜这个一路陪伴自己长大的朋友,希望以后也可以像小时候那样无嫌猜。
    可如果变了质,就不能回头了。
    她不喜欢他,所以不能把青梅竹马变成一场佳话,只会分道扬镳,再见尴尬。
    霍云松听着滋味莫名,他原先的想法是任其自然,左晨旭也好,左妈妈也罢,他们越是强求,孟樱就会离他们越远。
    他知道她会被辜负,所以他希望她离他们越远越好。
    可孟樱不知道。
    她还惦记着左晨旭和她青梅竹马的少年时光,还惦记着左妈妈对她的嘘寒问暖。
    “你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回事。”霍云松在酒酿里磕了一个鸡蛋,“阿樱,我说句小人的话,你不要见怪。”
    “什么?”
    “相中你做媳妇,可不是单纯喜欢你而已。”霍云松往酒酿里加红糖和蜂蜜,“你明白吗?”
    孟樱蹙了眉,不解:“可是,我有什么别的好处吗?”
    啪,霍云松关了火,把酒酿鸡蛋倒进木碗里端给她:“你觉得不是好处,别人未必那么想,就说左晨旭的母亲仇兰桂吧。”
    酒酿的热气扑上来,模糊了眉眼。
    “左晨旭家里是近十年发家的,生意做得好,运气和本事都不能太差,仇兰桂从摆地摊做起,有了自己的门店,现在又有了自己的服装公司,可见是个有本事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性格也很要强。”霍云松慢慢说,“她喜欢你,我猜有几个原因。”
    孟樱专心致志地听着。
    “第一,你的确招人喜欢,以长辈的心态看,不浮躁不跳脱,文文静静的女孩子不多了,所以你小的时候她就喜欢你,这是性格好;
    第二,同样是因为你不争不抢……她是怎么看出来的?阿樱,你的家庭说简单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如果你有心争抢,不会住在这里,和父亲那么疏远,你没有要和弟弟争家产的念头,这是品性好,没有人会喜欢家宅不宁。”
    孟樱有理由怀疑他是在变着花样夸她。
    “但最重要的是,安全。”霍云松说,“不管什么人家结亲,都少不了门当户对四个字,左家现在生意做大了,要结婚,要么和省里有关系的人家,要么和有钱人家,一个互补,一个联合,都是好路子,可惜进退两难。”
    他看了孟樱一眼,问,“不懂?”
    孟樱诚实地说:“我知道你说得对,门当户对,和门当户对也和我没有关系的呀。”
    “所以关键在进退两难,市里的人家他们看不上了,省里的又不够格,要么低娶,要么高攀,总有弊端。”霍云松轻轻说,“高攀的弊端在于,好人家的女儿不管性格如何,都很骄傲。而仇兰桂也是个要强的人,她不会喜欢一个厉害的儿媳妇,何况……她是什么出身?”
    孟樱下意识地回答:“仇阿姨以前是服装厂里的工人。”
    “这不就是了,儿媳妇比她出身高,有底气,她还要在儿媳妇面前伏低做小?十几年辛辛苦苦起早贪黑,总算有点成绩了,还要娶回家一尊大佛供着……何必呢。”
    孟樱听着像是宅斗小说,好半天才说:“你为什么觉得仇阿姨很在意这个呢?”
    “上次左晨旭不是说了么,他还要讨好他妈给他公司注资。”霍云松笑了笑,“或许是我猜错了,不过,我更倾向于她很在乎现在自己在家的地位,说起来,很少听见左晨旭的父亲,他是做什么的?”
    “左叔叔好像是在国企里工作。”孟樱回忆从前去左家做客的点点滴滴,左父没有什么存在感,和和气气的老好人一个,左妈妈雷厉风行,风风火火……霍云松或许还真没说错。
    她艰难地开口,“就算是低娶,为什么是我,比我好的人有的是。”
    “既然是低娶,看重的就是品性了,你不争不抢,不会动摇她在家里在儿子心里的地位,又是知根知底的,虽然借不上力,可胜在家宅安稳,既然如此,选你有什么不好的?她毕竟很喜欢你。”霍云松徐徐说,“你觉得对不对?”
    孟樱说不出话来。
    霍云松做了总结,“其实我很欣赏仇兰桂,很多人就算不甘心,为了前途也会选择高攀,可她没有,能打拼到今天,她心里也有骄傲,她相信自己就算不借亲家的能力也可以发展得更好,她是有魄力的。
    以及,在为儿子选择妻子的事情上,她虽然有自己的私心,可我不能否认她的眼光,妻贤夫祸少,选择你并没有错,对儿子好,对左家也好。”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世事永远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孟樱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知道仇阿姨,如果晨旭不点头,她是不会同意的。”
    “左晨旭啊。”霍云松摸了摸汤碗,“快吃,要冷了。”
    孟樱这才拿起汤匙。
    他说,“男人的心理更好猜了,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别说以你的性格会不会发现他出轨,就算发现了,他跪一跪,哭一哭,保证再不来往,你能不心软?毕竟是青梅竹马的情分。”
    孟樱不可置信:“你胡说。”她不能相信左晨旭竟然是抱着这样龌龊的心思和她重逢,她不信,“你肯定是在胡说。”
    “是啊。”霍云松坦然承认,“我怕你听完我刚才说的,觉得和左晨旭在一起也不错,所以故意说他坏话。”
    孟樱语结:“你、你说认真的?”
    “嗯。”霍云松叹了口气,“他现在应该还没有这个想法,他对你有感情……黄璨磨掉了他太多脾气,他重新发现了你的好,仅此而已。”
    孟樱不知道哪里来得脾气:“我懂,大鱼大肉吃惯了,突然觉得清粥小菜好吃,我又不是没看过言情小说。”
    “噢。”霍云松拿了碗去洗,语气平淡,“你生气了。”
    “没有。”
    “阿樱,你气我这样说你的老朋友,好像所有人都目的不纯,你不喜欢,我知道。”他说,“我也承认,我有私心,说他好话把你推过去,我做不到,你觉得我小人也没有关系。”
    “因为我从来都不是君子。”他从不是光风霁月、胸怀坦荡的人,她看到了湖面上晶莹美丽的白雪,便以为是他全部,可湖面下深不见底的深渊,才是他的内心。
    他隐藏了所有的骄傲,小心翼翼地在她面前展现自己温和谦逊的一面,可是,伪装就是伪装,总有破绽。
    他不会给左晨旭一丝一毫的褒扬,因为这个人在他心里……提鞋都不配。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可以在一起了~嘛呀总算快了
    其实,左晨旭和仇兰桂都不是坏人,尤其是仇兰桂,她是真的很喜欢樱樱,所以想她做儿媳妇,但不能避免的是,这件事里她有别的考虑,人性没那么坏,但也没那么好,仅此而已
    霍云松那么说,其实还是耍心机的啦,你们不要老相信他,就像他自己说的,他不是君子,所以他会把情敌最坏的地方告诉她,让她离左晨旭越来越远,而如果是宋先生的话应该正好相反,不在背后说人坏话,反而会说一个人的难得之处
    霍云松真正的性格不是他现在表露出来的那样,或者说,这是他最美好的地方了,他藏起了自己所有的阴暗,只把最好的留给她,只有她
    ☆、第28章 fff
    霍云松是第一次和她发脾气,虽然他克制得很好,甚至堪称彬彬有礼,但孟樱还是突然感觉到害怕了。
    她眼睁睁看着他上楼回房,在厨房里只觉得站也站不住,她又羞又气,不敢相信自己刚才说了什么。
    是她开口问他的,还要嫌他说的话不动听。
    她明明知道他对左晨旭有成见,还要发脾气。
    他是唯一一个全心全意为她考虑的人,她却这样对待他。
    孟樱后悔极了,在厨房里如坐针毡,越想越难受,又害怕他自此再也不理她了,这样的认知甚至超过了悔意,她的心就像是掉进了无底洞,慌得不知如何是好。
    她大脑一片空白,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回过神,她站起身来,鼓起勇气上楼去敲门:“霍云松。”
    他开了门,看着她微红的眼眶,深吸口气,将所有的情绪都强行压下,他微笑起来:“阿樱,怎么哭了?”
    “我、我……”孟樱看着他,眼睛泛上水光,“对不起。”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她再一次道歉,“对不起,是我不好。”
    霍云松把她带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不是你的错,是我不好,我不该这么说的。”
    孟樱靠在他肩头低声啜泣:“对不起,我是无心的,真的对不起。”
    “没事没事,我们都不好,扯平了,嗯?”霍云松有一下没一下拍着她的背,柔声哄她。
    孟樱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说:“以后我说错话了,你可以说我,但不要这样,我有点害怕。”
    “好。”
    “刚才,”她想停下哭泣了,可一时半会竟然很难停下来,声音沙哑,“刚才你不理我了,我觉得很难过。”
    霍云松愧疚极了,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那一霎失控,以至于情绪外露,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压抑自己的情绪,不让她伤心。
    “对不……”
    “我是不是喜欢上你了。”
    霍云松倒吸一口冷气,不可置信的欣喜席卷了他的心房,他勉强保持理智:“阿樱,你说什么?”
    “我、我也不知道。”孟樱也说不清为什么她会那么觉得,可这个念头自然而然浮现上来,她在某一个神秘瞬间顿悟——原来这就是喜欢。
    简单到不可思议,突如其来到难以置信,可是真真实实发生了。
    霍云松抱紧了她,知道她或许说不出口第二遍,便这么问:“你喜欢我,是真的吗?”
    孟樱鼓起勇气:“是。”
    “谢谢你,阿樱。”重生回来已有五年之久,殚精竭虑,战战兢兢,不过为了今时今日;朝思暮想,日夜难眠,不过为了此时此刻。
    现在,所有的付出都有了最好的回报。
    这一句话,足够了。
    对于孟樱而言,说出这句话就好像是卸下了重担,她浑身轻松,心里只余甜蜜,她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靠在他肩头,享受他怀抱的温暖。
    也不知道相拥了多久,孟樱终于觉得困倦,她有些不好意思:“我该洗澡睡觉了。”
    “嗯。”霍云松应是应了,就是不松开她。
    孟樱又等了会儿,推推他:“松开呀。”
    霍云松这才松开她,孟樱抿唇笑了笑,也不说话,转身进卫生间洗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