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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节
    就这样周娅冰如愿以偿与众人同行前往边防军队。
    两日后的黄昏,云晨在金城驿站等到了众人,见到周娅冰时,特别意外。
    众人见到云晨也很是意外。
    周怡指着周娅冰微笑道:“爹,这几天都是淼淼带着她,晚上也是。”
    “淼淼好脾气有耐心,孩子都喜欢她。”云晨看到周娅冰,语气不由自主的温柔起来,“从今个起我来带冰儿。”
    云晨倒是一厢情愿,周娅冰不愿意。她要听林淼淼讲《西游记》,还要问许多的问题。
    她发现林淼淼能解答出来许多连大儒都回答不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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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群英北地剿匪避祸龙卷风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金城无故人。原诗是西出阳关无故人,大昭国没有阳关,就被林淼淼改成金城。
    金城是北地的最繁华的城府,一过金城往西去,就越来越荒凉,看不到大的城府。
    此时刚至五月下旬,按照林淼淼前世的阳历大概是七月初。正是一年之中最炎热的时候。
    若是在长平,这个天气长时间在外奔波能把人晒得中暑。
    北地的气温早晚凉中午热,最热的时候也比长平低几度,然而紫外线特别的强,只是几天就把众人晒得黑了一圈。
    众人骑马在官道上面奔驰,偶尔能看见头上脸上裹着布巾的少年,初次来北地的周娅冰还以为是蒙面大侠,后来听云晨解释才知道是这是在防晒,怕把肌肤晒黑了嫁不出去。
    天很蓝,感觉离天空很近,山越来越高,河流越来越少,植被越来越少,人口也随之越来越少,一派苍凉孤寂。
    冯瑛下了马高声道:“我们离开金城骑了三天马,走了千里,现在脚下的土地归属贺县,再往西北行六百多里就到了边防最后的城府沙城,那里能看到沙漠、草原还有雪山。”
    周娅冰有些自豪的道:“长平在我国的中部,从长平到最西北的沙城近四千里,我们大昭国可真大。”
    云晨牵着周娅冰的小手走进贺县有些破败的驿站,微笑道:“你姑姥姥元帅府就在沙城。我们后天傍晚就能见到她。”
    晚饭吃的是烤羊、羊肉汤、蒸茄子、鸡蛋饼。驿站的官员陪前陪后,生怕怠慢了几位贵人。
    饭吃到一半,就听得外面传来少女清亮的说话声音,“元帅军务繁忙,特派我来迎接公主。”
    只见一个穿着轻甲身材高挑眉目十分清秀大概十六、七岁的少女带着十个军士走了进来。
    “末将尉迟雁拜见两位公主、林侯。”
    尉迟家族是北地的军队世家,家族就在金城,祖训是不灭突厥不出金城,拥有祖传的枪法、箭法,每一代都出军官。
    尉迟雁的生母尉迟丛珊曾是赵丰映麾下的大将,后来转入云艳麾下。
    尉迟雁今年十七岁,六年前从军,从最低层的军士当起,如今已是从五品下的游击将军,手下管着一千军队,在同龄的军队世家女子当中算是出类拔萃。
    周怡在来军队之前,已经了解过所有军官的情况,知道尉迟雁的来历官职,起身走至亲自把她扶起来,向众人介绍她。
    云晨心里暗笑。云艳真是比他还急,他还没到沙城,就把爱慕周霄的一个人选派过来。
    尉迟雁在得知个子不太高眼睛很大笑容温柔的林淼淼就是慧忠侯时,怔了一下,真是没想到打遍军营无敌手的云瑞轩的心上人就是这个类型,“久仰林侯大名,今日一见,名不虚传。”
    林淼淼瞟到尉迟雁的高耸的胸,不动声色的道:“过奖。你我同朝为官,又是年龄相仿,以后相互扶持。”
    “谢谢林侯提携。”尉迟雁见林淼淼一点都没有架子这般谦虚低调,倒是与传闻中的一样。
    她的品级不够高,生母尉迟雁口风特别严,所以还不知道迷突厥军马的药及钢制兵器都出自林淼淼之手。
    周怡瞟了林淼淼一眼,见她沉稳的很,便道:“我弟弟与表弟现在在何处?”
    尉迟雁答道:“王爷与郡公都不在沙城,听说已过了边境去了突厥国,具体的地点属于军机,末将无法得知。”
    “你还未用晚饭吧,就与我们一起。”周怡吩咐下人在邻桌添了个椅子,让尉迟雁与几个幕僚同桌。
    晚饭之后,尉迟雁已经跟几个幕僚互相认识了。
    尉迟雁听几个幕僚的口气,话里话外的对林淼淼很是尊敬,觉得林淼淼比她想象中的还要优秀,就决定与她多亲近。
    须知赵丰映今年六十岁,年事已高,在边防军营时曾经几次放出话来,让云瑞轩接替他的军师之位。
    云瑞轩若是当了军师,说出来的话在整个北地军队非常有份量,想要让云瑞轩认可当上三品以上的大将军,就要得到他的认可。
    尉迟雁希望在云瑞轩的未婚妻林淼淼面前留下好的印象。
    她出身军队世家,从小文武兼修,还要懂人际关系,不是四肢发达的武人。
    “原来皇太夫也来了。”尉迟雁刚才在饭厅时就发觉周怡、林淼淼几人对容貌很是英俊的中年男子相当的尊敬,原来此人竟是当今天子周琼的生父云晨。
    既然云晨是秘密出宫,就不想让人知晓。尉迟雁就当不知道此事,对十个军士只字不提。
    次日一早,众人出贺县,当天本来是要跋涉四百里路夜宿风城,谁知走到途中,天降倾盆大雨,老天爷把他们留在了在沙漠里面拥有绿洲的月泉镇。
    镇里有个面馆,看着门帘还算干净,众人就在这里吃面。
    正吃着面,竟是来了一群穿着半臂短衣长裤手持长刀的土匪要抢劫。
    这群土匪个个黑脸膛,蓬头垢面,衣裤脏兮兮,长刀刀锋有缺口,看着比叫花子好不了哪去,不过一个个眼睛冒着凶光,看着就是杀过人见过血的玩命之徒。
    为首的一个高个肥胖的土匪生着一双三角眼,叫道:“这些人穿金戴玉,今个咱们要发达了。”
    “留几个活口,其余的都杀了。”周怡一声令下,众人放下碗筷把二十几个土匪杀得杀绑得绑,再回去吃面,面汤还没有凉。
    “这是一股小流匪,就守在月泉镇不远处的月泉湖,专门抢劫过往的小商队。她们在镇子外面避雨,看到我们就认为我们是小商队,跟进镇子来抢劫。”
    “瞎了狗眼了。我们全部骑着马,运货物的骆驼一只都没有,怎么会是商队!”
    “这里山高皇帝远,离着县城有百里路,周边非常空阔,每次军队来剿,离得很远就被土匪发现早早的逃了,等军队走了,土匪又回来。”
    “问问她们,湖边的土匪还有多少人?”周怡瞧了瞧天,这会子竟是又晴了,这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看样子老天爷是特意让她碰到这群土匪,让她为民除恶。
    “公主,土匪一共是一百四十七人,除去栽在我们手里的,湖边还剩下一百二十三人,其中有十二个武功高手、三个射箭高手。”
    “这群土匪里的高手、射箭手原先是军队犯了重罪的军士还有军官,为了活命躲到这里做了土匪。”
    几个幕僚纷纷献策,“武功高手不足为惧,三个射箭高手比较麻烦。”
    “不如我们夜袭,这样射箭高手看不清楚射的不准。”
    “只是一群连盔甲都没有的土匪而已,我们只需派人去县城调来军队,把湖一围,包管土匪一个都逃不了。”
    “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你莫要小看了土匪。她们对地形非常熟悉,我们可是第一次去。”
    周怡这次带出来的人都是亲信,不想任何人的命折在土匪手里,她记得周琼曾说过正月郡主府受到两千人夜袭,林淼淼献出迷药迷倒了许多敌人,大大减少了亲兵队的伤亡。
    当即她搂着林淼淼的肩出去问话。
    尉迟雁对于附近的地形并不了解,便一直当听众,没有发言,现在见周怡竟是单独与林淼淼商议,心里很是好奇。
    片刻,周怡返回时模样胸有成竹。
    此次,周怡、云晨一共带了五十名随从、护卫,人人都会武,顶尖的高手也有两人。
    周怡把众人召集起来,说出计谋,两名顶尖高手假装俘虏跟着土匪潜进土匪的老剿,然后把三个射箭高手杀死,与众人里应外合。
    为防止万一,云晨与周娅冰留在镇里的面馆,周怡特意留下十人保护他们。
    众人只留下四个土匪,其余的土匪全部杀死。
    面馆的掌柜认得土匪里面的几人,还多次被她们欺侮抢走银钱,不但不害怕还拍叫叫好,朝她们的尸体吐口水。
    申时初,四个已经被毒哑发不出声音的土匪被两个顶尖高手押着上了马,往湖边奔去。
    众人骑了马跟过去,在离湖不远的一片绿油油的白桦林下马,走到林外关注着几里外湖边的动静。
    林淼淼小脸紧绷,心里有些紧张,这不是第一次杀人,上次是在三公主府,不过这次是陌生的环境下。
    之前路上都是戈壁、荒山,光秃秃的没有一点绿色,此处有湖有树林,风景如画,众人却没有心情欣赏。
    大概过了一刻钟,湖那边就升起两枚彩色信号弹,众人皆是面带喜色上马狂奔过去。
    湖边的草地上,有十几间用芦苇树枝搭起的棚子,这就是土匪的窝。
    一百多名土匪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人事不醒,全部被两名顶尖高手放出的迷药迷倒。
    四个带路的土匪吓得瘫软坐在地上,惊愕的下巴都要掉下来,没想到这群人如此厉害,兵不血刃就把一百多人全部弄倒。
    眼睛细小的顶尖高手激动的道:“公主,一切如您所料,属下二人只需把迷药洒出来,这些人纷纷中毒晕倒任由宰割。”
    此人跟着周怡这么多年,这是头一次不费吹灰之力就大获全胜。
    另一个生着方脸的顶尖高手,兴奋的跟冯瑛几人高声道:“我们把林侯送出的迷药这么一散,药粉随风四散,所有的土匪连刀都没来及抽出来就倒下了。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哪三人是射箭高手。”
    有个幕僚兴奋的笑道:“迷药是林侯制的。我听贺燕说,之前郡王府夜战用的也是林侯制的迷药。”
    尉迟雁这才知道迷药是林淼淼所制,自是十分敬佩,又有些疑惑,心道:林侯不是兽医吗,怎么能制把人迷晕的迷药?
    周怡大喜,特意去瞧看了匪首,是个额头有疤大鼻大嘴的中年女子,这几年不知道有多少商人百姓死在她手里,拔剑一剑刺进她的心脏,下令道:“把所有匪人都杀了,一个不留。”
    众人立即抽兵器杀土匪。
    林淼淼抽出佩剑把四名毒哑的土匪性命解决了,心跳的很快,倒没有别人所说的头晕恶心的感觉,毕竟前世当军医,见的血多了。
    有人语气里带着愤怒,叫道:“公主,这里有四个少年,他们身无片缕,手脚被绳子绑着,看样子不是土匪,而是被土匪掳至的良家子。”
    林淼淼顺着声音望去,那是一个草棚,隐约看到白花花的人体,心道:前世的男匪掳女人,今生的女匪掳男子。土匪都该杀。
    周怡长叹一声,“把他们弄醒给些银两交给县里安置或是送回家乡。”
    很快,众人在湖边焚烧土匪的尸体,浓浓的烟里带着臭气升向蔚蓝的天空,方圆十几里都能瞧到。
    “公主,有一名良家子的腿被打断不能走路。如何是好?”
    周怡缓缓道:“把他交给太医瞧看。”
    众人带上缴获的马及银子返回月泉镇,并不逗留,这就离开去了风城的下属县城——百里之外的照县。
    县令得知土匪被剿灭,喜极而泣,当晚与十几位县坤、有功名的举人、秀才一起宴请众人。
    酒宴之上,林淼淼竟成了最受欢迎的人。原来《诗集》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就连照县的读书人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