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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小姑娘忍不住探出头来,露出圆圆的脸来。
    她穿着青布棉袍,盘扣边只有少许的刺绣装饰,显得整个人都圆圆的。
    这孩子眉眼间不比凤栖漂亮,但眼睛长得更有他的神韵,已经有两三个月没见过她了,他不叫人跟着,上前两步,扯了扯唇,对她招手:“来,宝儿,来,到……到这来。”
    宝儿眨巴着眼睛,见是他犹豫一下,蹬蹬蹬跑了过去。
    面前的男人消瘦不少,他的两条腿至今也并未痊愈,见她过来,脸色温柔:“你娘知道你来这吗?来找爹爹吗?”
    宝儿摇头,继而又点头:“我找凤栖的,有东西要还给他。”
    她两个小辫子上面,别无一物,半点饰品都没有,常远山看在眼里,更觉愧疚:“凤栖不在,怀信……哦就是你小弟弟体弱多病,孩子们都跟着老太太去庙上祈福去了,走吧,我带你进去。”
    他来牵她的手,宝儿却是后退了一步:“我不去。”
    她拿了长盒递到他的手上:“那大叔帮我把这个还给凤栖,跟他说一声,我走了,我和我娘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回来。”
    常远山闻言皱眉:“我是你爹,不是大叔,再说你和娘要去哪里?我怎么没有听说?”
    宝儿郑重其事瞪眼:“不是,我有爹了!我爹是我十三叔变的,我娘说以后见了你可以叫大叔的,我叫林宝铮,是铁骨铮铮的铮,珍宝的宝,凤栖回来别忘记了告诉他,他让我不说出去的秘密我没有说,叫他好好活,以后我回来看他。”
    正说着话,一辆马车缓缓驶了过来。
    李朝宁到底不放心宝儿来常家,过来接她。
    她掀开窗帘,扬声叫了一声:“宝儿,我们该走了。”
    宝儿忙对常远山挥手,蹬蹬蹬跑了过来,男人回头,可不等他走上前来,朝宁已经放下了窗帘,宝儿上了车,马车又驶离了去。他腿脚不好自然追不上,气得扔了拐杖,到底喊出一声朝宁来,可茫茫天地当中,连个回音也没有。
    宝儿上了马车,发现车上装了很多东西,她扒着车窗一看,已经是往大街上去了,顿时急了:“娘,这就走吗?我还没跟表姐表哥说一声呢,表姐会不会哭啊!”
    朝宁摸了摸她的小脸,轻笑出声:“你表姐说见了你怕你哭,不送了。”
    宝儿扁着嘴,只管扒着车窗:“可我也没和莲池哥哥说啊,而且我也没见到凤栖,就这么走了,他们会不会很快就把我忘了呀!”
    女人靠坐在车壁上,将手炉递给她:“肯定会的呀,小孩子能记住什么呢,就是你时间长了,也会把他们忘了的。”
    宝儿又开心起来:“那就好,省得我不在,想起我他们伤心。”
    她放下窗帘,抱着手炉倚靠了母亲的身边。
    车一动,一个小包滚落下来,朝宁疑惑地拿起来看,却是从未见的绸缎新包。打开一看,随着马车的颠簸,一个眼熟的双面人偶就掉了出来,青布的衣裙和宝儿身上棉袍十分应景,包里还有几样玩具,宝儿探头,啊地一声:“这不是莲池哥哥的东西吗?”
    朝宁想起临行前,喜童探头探脑的模样,想必是偷偷放的。
    宝儿拿过青布人偶来,将笑脸面对娘亲,也是笑了:“哥哥送我的吗?”
    朝宁点头,也不由轻笑。
    马车行得不快,很稳。
    过了南大街,车夫忽然急急拉住缰绳,吆喝了一声,母女二人都差点摔倒,扶住了。
    李朝宁掀开窗帘探头看去,呼啸的风中,男人骑马拦在车前,此时飞身下马,提着一把小小的铁铩奔着她走了过来,顾修华服美冠,冷峻的脸上带了一丝的急色,到了窗前,一提铁铩:“给宝儿的。”
    他本来是去府衙旁听,堂审未完就再忍不住冲了出来。
    实在找不到理由,回去拿了铁铩这才追了来,此时看着朝宁淡然的眉眼,一时间又哽住了一般。
    朝宁说了声多谢,叫车夫绑着放了车上,抬眸看着他,抿住了唇。
    不得不说,顾修从各个方面,都是一个令女人趋之若鹜的男人,也难怪有人放不下。
    四目相对,她便笑了:“李厚和清止就劳烦管事帮忙照看照看,什么时间见到林大哥了,也跟他说一声,我说的那话也是当时病糊涂了,叫他别放在心上。”
    男人伸手扶住车身,目光灼灼。
    这个时候,宝儿从母亲的怀里探出头来,也看着他:“谢谢大叔,这个铁铩跟我爹的一样吗?”
    顾修听见她叫爹,如梦初醒。
    他后退两步,牵住了马儿缰绳:“据我对十三的了解,他并非无动于衷,男人先立业再成家,既然有这种想法,他应当是答应了的,只不过脸皮薄,一时说不出口。”
    女人摇了摇头,对他挥手告别。
    马儿不耐地刨着蹄子,顾修再不犹豫踩住脚蹬,飞身上马。
    朝宁也是放下了窗帘,仔细掩严实了,他高高在上,低眸看着马车,终究是再未开口。
    片刻,男人骑马离去,凛冽的北风送着李朝宁母女,就这么出了燕京城。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四章
    五年后
    春暖花开,微风徐徐。
    常州这个地方位于蜀地,而其中又以凌秀山一带更为出名,凌秀山山地和平原地带相辅相成,气候过渡间温度适宜,四季不怎分明。此处人杰地灵,自古以来就是出了名的山水好风光。
    凌秀山下,有两三小小村庄,黄昏时刻,炊烟袅袅,远远地站在凌秀山的山腰上一看,整个村子犹如置身在仙境一般。山腰处溪流从上蜿蜒而下,溪水浅浅,山中树木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各色的野花漫山遍野,不知名的虫儿也偶尔跳过来跳过去,耳边能听见的,流水声虫鸣鸟叫声,还有轻轻的风声。
    少年坐在溪边,懊恼地扔出石子去,小石子咕咚一下落在了溪水当中,没了踪影。
    他身形消瘦,虽然是羸弱之姿,但是剑眉星目,生得十分秀气,看起来也就十三岁的模样。连续扔了三四个石子,可连个水花也都看不见,少年更恼,一回身坐了在溪水边上的大石头上面,脚下胡乱踢了两下,将野花踩在脚下:“可恶可恶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