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锂电行业的震动
当然了,不管是他們的回应还是这些媒体的报道攻击,都不过是在打打嘴战罢了。只要范围和规模并没有扩大,对于他们的销售来说有一定的影响,但也在可控范围之内。
海外市场虽然是他们今年主攻的方向,但对于他们来说,国内市场才是立足的关键。
所以对于国内市场的销售状态,他们一直在实时监控之中。与往年不同, 今年除了原本的几大线上销售平台以外,还多了线下销售渠道。
再加上之前所积累的口碑效应和品牌效应,所以让他们自从开售一来各项数据都出现几何式增长。
而这样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持续性的热议话题,更促进了他们产品的增长。
见到国内市场势头不错后,吴浩就将精力从这方面抽出来放在其它事情上面。
而近期他们面对的主要两个事情,一个事情就是关于电池制造工厂的收购计划,而另一个则是安西关于推动浩宇科技落户安西的相关举措。
对于吴浩来说,这两件事情都是大事。不过关于后一件事情,他倒不是太急,可以先晾一晾。
可对于电池制造企业的收购计划却不能再拖了,必须抓紧敲定下来。
这段时间,黄志华在京城已经与军方,科工局,以及军工单位三方达成并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协议。当然了,这只是一份协议并不是合同,所以没有强制性。
但有些东西大家都明白,虽然只是一份协议,这份协议可比相关的合同更有约束力。
其实这份协议也没什么太重要的内容, 无非是为今后的相关合作敲定了框架和方向。
吴浩他们注重经济效益,而这三方呢则是为了技术,本质上是不冲突的,但这其中也有很多问题。
比如吴浩他们授权相关单位利用他们的专利技术制造新型锂离子电池,但这项技术只能用于重要核心机密项目上面,不能投入市场,不能流通商用。
不过,这只是特殊情况。一般他们还是处于正常合作关系,待吴浩他们关于电池制造工厂的收购计划完成后,军方和科工局将会对于他们的制造工厂进行审核评定。
待相关审核通过后,相关制造工厂就能接到军方和相关军工单位关于这款新型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制造订单,也会派遣相关的军代表入驻工厂。
当然了,几方之间还有后续合作项目,比如关于这款新型锂离子电池的后续研发计划。通过专家组的研究讨论,这项技术还有继续深入研究的空间。
所以关于这方面,他们将成立专门的实验室和研究团队来负责这方面的项目。
在理清这些关系,拿到相关协议后,吴浩他们也终于可以进行相关的动作了。之前因为顾忌这方面,所以他们一直没有什么大的动静。
现在终于有了结果,所以在得到消息的第二天,吴浩就直接和位于斌州银丰新能源有限公司达成了协议,以3.7亿加上新型锂离子电池技术收购对方83.7%的股份。
至此, 斌州银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成为了浩宇科技旗下的控股企业, 名字也将改为浩宇科技斌州锂电制造工厂。
这家斌州银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其实规模并不大,说是公司其实也就是一家工厂,只有斌州一座锂离子电池生产工厂,在锂电行业也只能勉强算作中等规模。
这些年虽然锂离子电池技术并没有什么大突破,但在一些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方面却有了很大的革新。
这也导使得这个行业中大的有实力的企业迅速扩张,而一些中小企业则在大企业的挤压下处境比较困难。
缺乏新的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那么自然在成本上面就不占优势,这也使得它们在市场上面就竞争不过那些大的制造企业。
从而导致企业的不仅不能盈利还处于亏空状态,生产越多亏的越多。股东见状不愿意再投钱进来赶紧生产技术,这让企业的经营更加困难。
企业的经营越困难,追逐利益的股东见状就有了撤资退股的念头,而这就更加使得企业的经营举步维艰。
所以在吴浩他们这项新电池技术曝光后,最积极的并不是那些大企业,而是这项中小企业。他们清楚,如果这项电池技术一旦落入那些大企业手中,那么他们连最后的活路都没有了。
反而这项大企业,因为抢占大量市场资源吃的抱抱的,是最不想求变。所以对于这项新电池技术,起初这些企业还是有些抵触的。
不过还是派人与吴浩他们取得联系,只不过这个态度嘛就可想而知了。
因此吴浩他们这次的目标就放在了这些年产量在400mwh到1000mwh的中等规模企业。规模太小他看不上,规模太大代价也大,他一口吞不下。
所以这些中等规模的企业对于他们来说最为合适,反正这款电池在今后一段时间所面对的都是高端市场,所以产量不会太高。
这不仅仅是吴浩他们的策略,也是相关部门的建议,希望利用这种方式来进行一次平稳的过度,而不是打乱整个市场秩序。
像斌州银丰新能源有限公司这样境况的企业还有很多,这次也成为了吴浩他们甄别和考察的主要对象。
所以待对斌州银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收购项目快速达成后,这无疑震动整个行业。
吴浩他们能这么快敲定这个收购案,足见他们对于进军锂电产业的决心,这也让一些这个产业中的大型企业产生了忧虑。
但现在各项专利技术被吴浩他们牢牢握在手里,这让这些大企业有些头疼。既然人家诚心想要进入这行业,那么又怎么会将自己的底牌放出来给它们共享呢。
现在不比前些年了,各项专利保护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越来越完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并且针对相关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除非走正规途径获得相关专利的使用权,或者是组织科研力量攻克专利堡垒,或者是模仿出相似的专利技术。
可前者很难,后者更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