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在首都,他们眼里的余切(二)
又一个来京城参观的年轻作家,他听说了燕大的“余切”热,并找来了那篇《天若有情》来看。
他的反应是:妈的,写的真好!
这个年轻作家是余桦。
余桦的考运不佳,连着参加两次高考没成功,在父母的安排下进入到当地卫生院当牙科医生。
但是余桦不喜欢这份工作,他觉得这份工作让他感受到一片灰暗,于是为了摆脱当牙医的命运,余桦把上班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写作,最终他成了。
受《燕京文学》编委周雁如的邀请,余桦到首都来改稿。余桦游览了故宫,长城等景观,增加了他的眼界与见识,当然他现在印象最深刻的是《天若有情》。
余桦认为,自己是一个放得下的人,所以他能一边写出黑深残的剧情,一边保持心理上的大体乐观。
他小时候在医院里的职工宿舍居住,家里对面就是太平间,几乎每天晚上都能听到凄惨的哭喊声,这使他见惯了生死离别,在创作时也显得见怪不怪。
余切的《天若有情》,让他看到了一种美感,来自于死亡的美感。
大前年,他看了一本来自于川端康成的小说《伊豆的舞女》,其中的细腻、阴郁的风格深深的切中了他;在今年,他看到了余切的《天若有情》,余桦体会到了另外一种“盛大的奔向死亡”的戏剧风格,于是他觉得自己可以模仿余切。
但是写长中篇小说太累了,余桦打算先从短篇小说做起,所以他在《燕京文学》安排的招待所,开始创作一篇名为《十八岁时出远门》的超短篇小说。
他在自己的小说前言中写道:
“这是一个有关于成长中的阵痛的故事,我刚看了《天若有情》,我想脱去那个故事外表的戏剧性,只留下阵痛。”
“有三个人影响到了我的写作,第一个人是鲁迅,我把他的《狂人日记》谱成了音乐。”
“第二个人是川端康成,还有高中时候到处张贴的x字报,我喜欢那些语言暴力、虚构、夸张的特征。”
“第三个人是余切,我知道我原来可以把小说写的好看,超越了本来的现实。”
“那是1983年的冬天,对我来说,已经是冬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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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市复兴路29号院的军区大院里边儿,王硕和朋友开烤鸭店做生意失败,苦闷之下,读到了时下流行的小说《天若有情》。
凭借着大院子弟的身份,王硕能比较容易的享有稀缺资源,他对《天若有情》中的暴力有深刻的印象,但最记得的还是华弟和乔乔之间的爱情。
王朔觉得,没有任何爱情是永恒的,除非其中的一方死了,于是他或者她就在另一方的心里面无限完美了。
《天若有情》中的华弟就是这种情况,华弟本来是一个普通的小流氓,是爱情让他有个人样。
华弟和乔乔肯定不会有好结果,华弟死的早一点,反而是好了。
所以,王朔也有了灵感,他打算写一个类似于《天若有情》,但是男女主命运颠倒过来了小说,叫《空中小姐》。
这个时候,王朔因为做了几年生意,没写过现实题材小说,害怕被杂志拒稿,所以在自己的稿子中,像一个生意人那样兜售自己的小说卖点:
“我这篇小说参考了余切的《天若有情》,如果余切那个小说能火,我这个小说肯定也能火。”
“我确实跟了那个余切的风,但是‘新现实主义’不能只有他一个人来写,而且,我觉得他写的小说太装了,我不喜欢。”
“趁热要打铁,这个小说你要快一点过稿,就在1983年的最后一个月吧。”
——————“哟,又拿稿酬了……一,二,两百多块钱,怎么少了。”
“因为这一篇是转载,你看看。”
余切把11月的《萌芽》递给俞敏宏看。
虽然是转载的作品,《萌芽》还是给出了两块钱千字的高价。
根据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实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著作稿为每千字两元至七元,翻译稿为每千字一至五元。
《天若有情》一共十万多字,原先在《红岩》上首发,拿到了五块钱千字的水平,这基本上属于特约撰稿人,或是知名作者的稿酬标准。
现在转载拿两块钱千字,已经非常慷慨了。《小说月报》、《十月》等一批刊物都是以两块钱的价格转载。
《萌芽》是针对性挖掘青年作家的杂志,最高发行量超过四十万份,远远超过《红岩》杂志。后世熟知的“新概念作文大赛”,以及80后作家韩涵、郭小四等人都是在《萌芽》崭露头角的。
《萌芽》现在的主编叫哈话,他有个很牛逼的儿童小说,叫《回到金日成伯伯那里去》。
俞敏宏非常羡慕余切拿到的稿酬,仅次于羡慕那些留美的同学。
“那你现在不是很有钱了,你的小金库破千了吗,余切,我也写小说怎么样?”
“俞敏宏,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千万不能去写小说!”
俞敏宏的脸上有点尴尬:“为什么啊?我也看了很多小说。”
但是余切很直接,“老俞,写小说比耍朋友还要你的命!”
确实,上一辈子余切没有听说过任何有关于俞敏宏写小说的新闻。
反而是他的前偶像王锵,还有两人共同认识的一个叫“徐晓平”的人,还算是有点写小说的天赋。
俞敏宏被打击到了,转头把“新现实主义”社团这一期的报名名单递给余切。“那我再去看看其他的。”
余切开始看这一期的报名名单。经过校报的宣传,社团打响了名气,每天都有人来报名。
但是,会写小说的不多,全是一些文学爱好者,这样就不能指望他们有作品。
一只开不是春天,百齐放才是春天。
可惜,燕大历史上最牛的77级中文系的作家们,大部分去到了各个杂志当编辑,还有去美国留学的写留美日记,和严歌令等旅美作家产生了一种叫“留美文学”的东西。
忽然,余切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刘振云。
等等,怎么还有骆一禾?
骆一禾不是文学社的副社长吗?他过来报名是什么意思,卧薪尝胆来了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