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la rosa amarilla
后来会经常有一句话:不要把平台给予的当做了你的能力。
众目睽睽之下,刘主编此刻忽然显得十分狼狈,不知道这是否是他的伪装。
他挥动手上的译本,喃喃道,“删了吧,非要这样么?删了吧……”
声音越来越低。
余切忽然觉得索然无味:对手原来是这么普通的一个人。
这人的研究水平竟然这样的低下,当他的平台无法起到作用时,他竟然束手无策。
当然,刘芯武可以说,如果不是马识途给你找平台,你哪里能这么快发出来呢?
如果不是你写出来好文章,你哪里进得去《十月》呢?
如果不是你莫名其妙被调去了前线慰问,你哪里能躲过这一遭呢——我有子弹,我特么使不出来了,你穿了防弹衣。
刘芯武说:“余切,这和你没关系……我从来不服,你只是太顺,各种好的事情总发生在你身上。”
“大家都在帮你。”
“天都在帮你。”
怪不得啊,他无法写出更有力的文章了。
怪不得,他要用其他方式来维系自己的影响力。
怪不得,几十年后,作为一个关键流派的开创人,竟然排在了“近现代100位大陆文学家”的末流,真是高开低走啊。
余切才发觉,他永远无法正面的和自己攻伐,在拉美文学这个小圈子里面,他甚至无法写出一篇合格的论文来,当着所有人和余切拉票。
“la rosa amarilla。”
余切说:“la rosa amarilla。”
他又说了一遍,“la rosa amarilla。”
“什么意思?”刘芯武的脑袋是蒙的,他什么也不知道,但余切说,“我们正在讨论一只黄玫瑰的事情。黄玫瑰,就是la rosa amarilla。”
“这里还有……五十七个人,你看看他们……他们都知道,这是黄玫瑰。”
你为什么在这种时候要讨论玫瑰?什么是黄玫瑰?
刘芯武仍然是空白的。
“有的人觉得,黄玫瑰是爱情。”
“有的人觉得,黄玫瑰是一种巫术。”
“还有人觉得,黄玫瑰是一种阿根廷来的蜘蛛。”
余切笑道:“但无论是爱情、巫术,还是蜘蛛,无论答案多么匪夷所思,他们最起码知道,我们在谈论什么。”
“那么,当我们在谈论魔幻现实主义的时候,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
“你还是不知道。”
“因为你来错局了。”
余切这句话,把刘芯武拉回到了看到研究稿的那一天,那正是《拉美现实主义》这一篇稿子原来的题目。他曾经是一个天才,备受文坛瞩目,所有人都对他寄以厚望。
进文联之后,许多人责怪刘芯武过于骄傲自满,从不与人握手,生人和他说话,他不去回答。
朋友给他写文章辩解:他只是过于腼腆,不好意思罢了。
刘芯武不屑于当场辩解,而只是把这些事情写在自己小说里面。
一文成名后,刘芯武受到多位文坛大家的照顾,《十月》杂志让他做了编辑,他潜入到自己创作的黄金年代。
他敲过刘绍唐家的门,到北池子招待所找王濛,他骑自行车到南吉祥胡同找从维晰。巴老亲自找他约稿两篇小说,玎玲为他的小说作评价,《人民文学》的副主编葛咯住在他家里面,只为了早一点拿到他的稿件。
冰心为他写了十二封信,外国记者问冰心,中国青年作家里面,谁最有发展前途,冰心毫不犹豫的回答“刘芯武”。
而这一切,仅仅在一年之间发生!
然后,他发现了自己正经历生命无法承受之重!
巴老亲自约的稿,他没有一篇写的让人满意;他想要研究国外名著汲取灵感,却发现自己根本不会外语,学到的东西全都是译者个人风格极强的“二手货”;他写了《班主任》,作家们说这篇小说“文学性太差”,使得竖子成名,他写了《如意》,还拍了电影,评论家说“文学性太强,还是不行”,他写了《立体交叉桥》,终于有人满意了,但他迎来的,却是更多的失望,“你这篇小说的调子太灰”。到底如何才能使人满意?
到底怎么才能说我一声好?
刘芯武觉得,他不是真正的天才,他不是那个被选中的人,他的才华已经被榨取到了极限,不能再供给他拿去挥霍了,而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满足不了。
他连扮演一个天才,都无法再继续下去了。
所以当刘芯武来蓉城看到另一个余切时,他心里有一种自己未能察觉到的嫉妒,这个人一来就是整个川省青年作家的中心,马识途一开始就欣赏他,他是考上燕大的状元,好像天生的宠儿,他写了知青文,他写了战争小说,他居然还要对拉美文学有见解!
为什么有的人能懂那么多?
他凭什么能懂那么多?
嫉妒,燃烧了刘芯武的理智,使得他表现了超出合理的反应,他不留任何余地的质疑余切,他把自己摆上了擂台。
而恐慌,使得他无法回头,只能走到底。
现在余切竟然当着他的面说,“你来错了局。”
不,不是的,我跟你一样,我特么也是个天才!
我曾经比你还要强啊。
“余切,我不知道你在得意什么?这本书并不是你来翻译的,你只是恰好从什么地方抄来了演讲稿!”刘芯武红着眼睛,低低的声音逐渐变得嘶哑。
“鬼知道你哪里晓得的!”
“马尔克斯没有回过你的信,他觉得你在扯淡,他甚至不知道你!”
对的,马尔克斯根本没有鸟过余切啊。
什么预言?什么研究?
这根本就是胡扯,是不存在的东西。
刘心武逐渐找到了信心,他的声音变得更加实在。
而余切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了那本《百年孤独》,他说这是中国大陆第一本译文,已经写在了中国文坛历史里程碑上。
大家应该感到高兴,他说。
然后,像欣赏一件稀世珍宝一样的,将这本书来回的翻转,最后翻到了最后一页。
“《百年孤独》是一本书中书,什么意思?”
“就是羊皮卷中的剧情,当你破译出来后,发现一切正发生在现实中。”
余切说出了这本书最后的剧情,他就像最好的话剧演员,无论多么拗口的词句,他都说来清清楚楚:
“奥雷里亚诺楞在原地,不仅仅因为惊恐而动弹不得,更因为在那神奇的一瞬梅尔基亚德斯终极的密码向他显明了意义。他看到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在尘世时空中完美显现: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于是奥雷里亚诺,正在被蚂蚁吃掉。”
“奥雷里亚诺要死了。”
余切说。“谁来写你的结局?我是个作家。”
“——打个电话吧,越洋电话。阿根廷的上面是巴西,巴西的上面是哥伦比亚,它在南美洲的左上方。1980年,才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这是我上一周回学校才知道的,然后呢,我和那个外交官聊天,发现哥伦比亚因为马尔克斯拿奖,把他原先住的地方——一个在阿拉卡拉特的乡下小楼当做纪念馆了,守着这个纪念馆的是马尔克斯的弟弟,这是一个完全的门外汉。”
“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作家来的信,也许我的信已经在哥伦比亚的某处变成了回收纸浆。”
“但我至少知道了怎么联系到马尔克斯的弟弟,这个门外汉。”
“让我们问一下,那一朵黄玫瑰,到底代表什么?”
其实吧,我小时候看百家讲坛,看了不少这个人的讲解,当时看的津津有味。这里是塑造人物角色的一种写法,也就是此人非彼人,“他”是一个必须被具象化的矛盾集合体,“他”真正只代表小说里面的人。现实中搞不好是个很有趣的小老头呢,不要对他有意见。
之前有人聊到了《黑神话》里面的袈裟,那里面就是一个因一念之差,而从大善人变成了大恶人这么一个事儿。也许,余切的才华就是那一件袈裟。
马尔克斯的故居成了纪念馆是译者黄津炎说的,他于1988年去了哥伦比亚,马尔克斯的亲弟弟接待的他。然后解释了很多黄津炎翻译错、理解错的地方。
今日没了,明日再更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