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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9节
    新生儿的皮肤很白,很嫩,但是这圈血痕很明显,很鲜艳,凭谁看都觉得诡异。
    而布尔察刚刚砍了罗之义的脑袋,又受到了罗之义临终前咬牙切齿的诅咒,这时候见到新生儿的诡异,自然是魂飞天外!
    府中大乱,众人急忙把布尔察弄到床上,急慌慌地找来医生。好在这只是气血攻心,布尔察被灌了一碗药汤,扎了几针,又渐渐醒了过来。
    “那孩子……脖子上的血痕,能洗掉吗?”布尔察清醒过来,第一句话便如此问道。
    夫人的贴身丫鬟和稳婆一起摇头。能洗掉早就洗了,还能等到现在?不过这句话,稳婆不敢说出来。
    布尔察叹了一口气,知道这一定和罗之义有关。但是想来想去,却也没办法解决。
    府上一个亲随建议,道:“大人,不如请一些有法力的高人来看看,或许可以驱除小公子脖子上的……”
    “不用了,我自己会解决。”布尔察下了床,再一次走向夫人的卧室。
    寻找高人作法,这个办法布尔察当然也想到了。但是这其中,却有很多不便。
    满清虽然也有巫师萨满,但是布尔察却不敢去请。为什么?大清刚刚立国,他布尔察的家里,就诞生了如此妖怪,是为不祥之兆。如果传出去,这个孩子保不住,甚至他布尔察也会受到牵连。
    那么汉人的法师,布尔察就更加不想去请了。这原本就是汉人诅咒的,请来汉人法师,人家也未必帮你。说不定人家再坑你一把,那就更加悲催了。再者,布尔察自恃旗人,根本看不起汉人,所以也绝不会求助汉人。
    来到夫人的卧室门前,布尔察阴沉着脸,对门前的小丫鬟说道:“把小公子抱出来,我再看一眼。”
    小丫鬟急忙打帘子进了卧室,转身把婴儿抱了出来。
    布尔察看着孩子脖颈上的血痕,突然一咬牙,提着孩子的小脚,把孩子抡起来,向墙上撞去!
    面对血淋淋的一幕,府上无不大惊,但是都不敢说话。
    布尔察命人将孩子随便葬了,然后喝令全府上下,不得多口,将小公子脖颈上的血痕说出去,否则一律赐死。
    夫人得知噩耗,悲切啼哭不停,终于伤了根本,七日后一命呜呼。
    布尔察正当壮年,又是正五品官员,续弦自然不在话下。
    当年冬月,布尔察再娶下五旗的喀尔达苏氏为妻,开始造人计划。
    喀尔达苏倒也争气,不多久珠胎暗结,到了顺治三年秋天,已经是十月将满,眼看瓜熟蒂落。
    这期间,布尔察依旧担任原职,行刑队的大当家,五品顶戴华玲。
    不过,从大老婆死后,布尔察再也没有亲手处决过人犯,为的是积福积善,想平安一点。
    可是喀尔达苏氏一朝分娩,布尔察才知道罗之义的诅咒,是何等的厉害!
    喀尔达苏氏生下的孩子,脖颈上依旧是一圈血痕!
    几近崩溃的布尔察,这次更是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在接生桶里,结束了孩子的小小性命。
    喀尔达苏氏骨肉连心,自然也是悲伤不已,昼夜啼哭。不过在当时的社会里,喀尔达苏氏是无权决定什么的。别说一个新生儿,哪怕是喀尔达苏氏自己,布尔察也能一刀杀之。
    从顺治三年,到顺治十年,喀尔达苏氏一共诞下五个孩子,都是男孩,可是这五个孩子,都脖颈上带有血痕,被布尔察一一掐死,一个不留。喀尔达苏氏也顶不住这打击,终于撒手西去,死不瞑目。
    这期间,布尔察还讨过两房小妾,这两人也各自生了一胎,可惜和以前的孩子们一样,生下来,脖颈上就带有血痕。
    布尔察深恶之,杀了孩子以后,从此不再接近这两名小妾。
    一转眼到了顺治十六年,就是公元1658年,这时候的布尔察已经年届不惑,但是身后依旧没有子嗣。
    因为罗之义的诅咒,所以布尔察也早已心灰意冷,没有了娶妻生子的念头。
    可是命运不由人,一次酒后,布尔察对自己府上的一个丫鬟用强,竟然让这丫鬟怀上了。
    也许罗之义的诅咒,已经解了,也说不定啊?布尔察的心里,又燃起了一点希望。
    于是布尔察将这个丫鬟纳为小妾,令下人好生伺候着,让这丫鬟安心养胎。
    顺治十六年,这个丫鬟临盆,生下来一个大胖小子。
    布尔察都不敢看了,背着身子,问产床边的稳婆,道:“孩子的……脖子上,可有……红印印?”
    毕竟在这之前,亲手杀了自己的八个孩子,布尔察也杀得心惊胆战了。
    “启禀老爷,还、还有……”稳婆颤抖着说道。
    “唉,天意如此,我布尔察注定无子无孙啊!”布尔察长叹了一口气,将左手反伸出去,道:“给我。”
    “老爷……”孩子的生母,床上的丫鬟一声大叫,道:
    “老爷,你一生征战无数,杀人如麻,为什么会害怕一个孩子?你就将他养着,且看以后,他又能如何?老爷,难道你害怕孩子长大以后,会杀了你吗?老爷,求求你,留下这个孩子吧!”
    “这……”布尔察一呆,心里想,是啊,自己究竟在害怕什么?
    如果说,这个孩子是罗之义投胎,那么最后肯定是要杀自己报仇的。可是自己是一个武将,没有死在战场上,活到今天,就已经是赚了。即使死在儿子手里,又如何?
    假如自己再杀了这个孩子,以后自己更加老迈,还能有孩子吗?
    最坏的结果,也无非如此,断子绝孙而已!
    反正都是断子绝孙,何不把孩子养着,看看他究竟是什么妖孽?
    想到这里,布尔察一咬牙,挥手道:“那就养着吧!一切报应恶果,由我承担,我不怕!”
    “多谢老爷,多谢老爷!”孩子的生母挣扎着侧身,在床沿上磕头谢恩。
    待续——
    第1994章 断头龙
    这个丫鬟出生的小妾,也是旗人,叫做伊拉里氏,出自于下五旗中镶蓝旗的贫苦人家。
    伊拉里氏凭借着这几句话,终于保住了儿子的性命,为布尔察留下了这个儿子。
    既然带着诡异来到人世,这孩子自然与众不同。打一生下来,这孩子就不会哭,养到四五个月了,还是不哭不笑,一声不吭。
    难道是个哑巴?布尔察郁闷不已,有时候用银针在孩子的皮肤上轻扎一下,孩子也不会哭闹。
    但是孩子的智力,却很正常,他听得见身边的声响,知道瞪眼关注。
    反正已经打定主意,当作妖孽来养的,布尔察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伊拉里氏养着孩子。
    不过在这期间,布尔察又纳了小妾,希望再生个一男半女。因为家里已经有了怪胎了,所以布尔察觉得,后面再生的话,孩子应该是正常的。因为罗之义的诅咒,不大可能让自己生出一窝子怪胎来。
    可是很遗憾,自从伊拉里氏诞下一子之后,任凭布尔察如何努力,也无法让其他的小妾怀孕。
    犁耙家伙都使坏了,田地里就是不出货!
    伊拉里氏很痛爱自己的孩子,为了掩饰孩子脖颈上的刀痕血印,伊拉里氏建议丈夫,给孩子纹身,用盘龙图案遮掩一下。
    布尔察一听,这也是个办法,于是请来匠人,在儿子的脖子上,刺了一条蛟龙,顺着脖子围了一圈,终于盖住了那道血痕。
    孩子取名叫布尔察·怀恩,长大以后,都叫布怀恩。
    其实满清入关不久,取名就开始汉化了,保留旗人姓氏,却学习汉族的取名,使用吉祥字,寄托希望。玄烨,胤禛,弘历,无不如此。
    一转眼,这个不说话的孩子,到了四岁。
    布怀恩还是不说话,但是别人说什么,他都能听懂,心里明白着。
    而且布怀恩这孩子,从小就对兵器感兴趣,眼神一旦看见刀枪弓箭,就无法移开,有时候一看就是半天,眼中带有杀气。
    布尔察不喜欢这孩子,但是没办法,就这么一个独苗,也只能留养查看。
    于是布尔察给儿子请了私塾先生,教他读书写字。
    但是布怀恩学了五年,私塾先生换了三个,却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只会写一个字:刀。
    布尔察叹了一口气,辞退了教书先生,开始让儿子弃文习武。
    因为布尔察是武将出身,所以家里原本就有护院武师,而且大清的行刑队里,也不乏高手,所以布尔察给儿子找武术教师,简直太容易。
    不出所料,布怀恩习武以后,兵器之中,唯独对刀感兴趣!
    天下刀法,布怀恩一学就会。
    十五岁的时候,布怀恩已经长成了人高马大的一个汉子,但是依旧不说话,面无表情,浑身阴气沉沉的,看起来就像一具行尸走肉。
    更可怕的是,老布有一次在书房里观赏吞血刀,被小布发现了。
    小布两眼放光,二话不说,上前抢了过来。
    老布以为儿子要杀自己,吓得嗖一下窜出书房,跑出老远,才敢回头看。
    “哈哈哈……好刀!”布怀恩吞血刀到手,终于开口说了人生中的第一句话。
    老布又惊又喜又害怕,远远地问道:“儿子……你、你会说话了?”
    可是小布鸟也不鸟他,径自走向后院练功场舞刀去了。
    自此以后,布怀恩刀不离身,吃饭睡觉都带在身上。
    老布虽然有意收回宝刀,却一直没有机会。因为逼急了,布怀恩就会挥刀宝刀,摆出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架势来。
    布怀恩正当英雄少年,刀法又高,谁敢上前?
    还好,这小子只是爱刀,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
    但是老布害怕,怕儿子一刀割了自己的脑袋,晚上睡觉,都是紧闭门窗,多人站岗。一个小小的五品官,个人防卫之严密,都赶上九门提督了。
    老布渐渐衰老,考虑到传宗接代的问题,便给儿子娶妻。
    同时,又考虑到儿子以后的吃饭问题,老布就开始带着儿子,在刑部行走。
    布怀恩第一次跟着老布去刑场,原本是参观的。
    谁知道监斩官的令牌刚刚掷下,布怀恩突然窜到场中,手中吞血刀出鞘,一挥而过,抢在刽子手之前,把犯人脑袋砍了。
    监斩官吓了一跳,但是知道这是老布的儿子,嘴角抽了一下,勉强笑道:“好,虎父无犬子啊……”
    老布叹了一口气,上报刑部,让儿子加盟刑部行刑队,做了真正的刽子手。
    其实,布怀恩的武艺,也可以战场立功。但是一个哑巴,不能与人沟通,很难建功立业。而且那时候,三藩之乱还没开始,天下太平,也很难立下战功。没地方打仗,你去哪里立功?
    做刽子手的话,虽然不能立功,但是也不用出去打仗,没有危险,工资稳定,也是编制内的职务。发不了大财,但是也不会犯大错误,是一个养家糊口的好职业。
    从此,布怀恩就在菜市口立威了,手中的吞血刀,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刑刀,杀人无数。
    当时的满清皇朝,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庙堂之上排除异己,江湖之远追杀前朝遗老遗少,刑部大牢里,简直就是人满为患。
    有时候在菜市口,一天会斩首十几人。
    而这些任务,几乎都是布怀恩执行的,这家伙砍头上瘾,一般不让别人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