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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你热坏了吧!别坐这儿了,快去打水洗把脸吧!”朱母一直没抬头,坚持和手上的鞋底子抗争着。
    今年队里活多,眼看着就要秋收了,最后一双鞋子竟然也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正好去年的裱还有点儿,她就想着得赶紧找点碎布头给做好。可没成想,这大夏天的不动也满手的汗,针都捏不住,可真是难为死她了。
    唐糖看着朱母针缒顶针钳子齐上阵,还真是有些茫然,怪不得小时候见妈妈纳鞋底做鞋子都是在冬天,夏天这活还真是不好干。
    不过真的有这么热吗?朱母不说,她还没有注意,似乎她忙了这么长时间,又是烧火又是做饭的,还真没感觉到热啊!摸了摸干爽的脖子,再看眼朱母汗涔涔的样子,好像确实很热啊!但她怎么一点儿热的感觉都没有?难道是穿越福利?
    “娘,你看,我一点儿都不热,不如您出去洗洗吧!正好该吃饭了,这鞋底我先帮您纳几针。”
    唐糖也没有纳过鞋底,前世是因为等她长大,早就没人穿手工做的鞋子了,这里的原主是因为她后娘王二妹心疼她,怕她手上没力气做不好,再扎到手了就不好了。
    不过她想着应该没什么难的,反正有针缒和顶针钳子帮忙呢,顶多纳的慢点儿而已。
    朱母终于抬起头来,看了眼唐糖干爽的额头,也是纳闷,不是刚做完饭吗?怎么不像?不过到底还是受不了这汗涔涔的双手,准备出去洗洗再来弄。
    “你别弄了,我可是知道你娘最是能干不过了,这活在家可定没让你沾过手,可别扎疼了,想做等天凉了我再教你。”说着,放下簸箩就出去了。
    唐糖没听她的,朱母刚一出去,她就开始动手了。其实纳鞋底并不是什么技术活,只要手上有力气就行了,至于好不好,那才是熟能生巧的事情。
    学着朱母的样子,带上顶针,先用针缒扎一下,再上阵线,除了刚开始几针不熟练外,唐糖开始越纳越上手,后来干脆连针缒都不用了,也没有感觉吃力,这还真是让她吃惊了,难道穿越一次就变成女汉子了?还有不畏暑热的空调体质?
    即使没干过,唐糖也知道这种力气活,就是干惯了的妇女,也不会像她这样轻松的。
    ☆、金手指多多
    朱母去后院上了趟茅房,回来又打水洗了把脸,用毛巾擦了擦,才感觉好了些,见唐糖还在屋子里没动静,就赶紧又进去了,生怕她没轻重,把手给扎了。不过刚进了门口,她就惊呆了。
    只见唐糖连针缒都没用,一针针扎的飞快,看那样子,就连手上松垮垮带着的顶针都没用上,她刚刚离开的时候才堪堪纳了两行,那还是她干了两次,有一个小时才弄好的呢!但现在她看到了什么?她才刚刚出去五分钟没有呢,那鞋子眼见着就已经纳了一半了,这怎么可能?
    “那个,唐糖啊!你娘在家经常让你干这活啊!”
    要不然怎么会这样快呢?就算不出手汗,这速度也是干了多年的巧手了,难道王三妹那个女人不过是表面看着好的,其实背地里欺负唐糖?
    实在是不能怨朱母脑补,就算是村里最能干的姑娘,这毕竟也算力气活,小姑娘不可能干这么快啊!
    “呵呵,我第一次做,估计是我比较有天赋?”
    听到朱母说话,唐糖才反应过来自己表现过火了,刚刚朱母做的时候那个艰难啊,还历历在目呢!再看朱母一脸你那后娘是不是面善心恶的表情,默默地为躺着也中枪的后娘点了根蜡。
    “是吗?我看你做的还挺熟练的,正好你爹急着穿,这鞋底子就你帮着做吧!正好我赶紧抽时间做鞋面。”
    朱母倒是没计较,反正以后是她家的人了,就算娘家不好,也没什么太大影响,更何况唐糖手艺好,以后受益的可是她儿子。
    “好的娘,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估计下午就能给弄好。”
    唐糖有些无语,她发现这便宜婆婆有些心直口快,也不跟她这新媳妇儿客气,但看着倒是没什么坏心眼儿,以后相处起来也可以轻松一点儿。
    又和朱母随便聊了几句家常,当然,是朱母说些邻里们的八卦,唐糖边听着,边继续纳鞋底,不过又纳了两行,朱父和朱明芳就先后回来了,她就放下簸箩准备去盛饭吃饭。
    过了这么长时间,窝头和菜早就凉了,只有锅里的番茄汤由于锅底的火星未灭,还热乎着,玩了一上午的朱明芳已经迅速的洗了手脸,又手脚麻利的去端菜上桌了。
    朱父刚刚从玉米地里出来,沾了一头一身的玉米叶上的穗子和粉末。
    见朱明芳正忙着,唐糖也不去凑热闹了,忙转身给朱父打了一盆水过去。
    农村人不讲究,朱父已经把上身的背心脱了,随便在头上身上打了几下,又就着脸盆洗了头脸和上身,也不用毛巾擦,就那么甩了两下,就进屋了。
    唐糖倒也不见怪,她两辈子都是农村人,就算到了二十一世纪,农民们干起活来,也很多都是光膀子上的。
    只两个菜,一个汤和窝头,朱明芳很快就把豆角和茄子端到了堂屋里的桌子上,又用盆子把番茄汤也盛出来,先拿碗给朱父朱母各盛了一碗豆角,然后探头出来问唐糖要吃多少豆角。
    见朱父朱母都已经进了屋,唐糖忙大声要自己盛,又迅速的打了水洗手,用毛巾擦了下才过去。
    等唐糖自己动手盛了大半碗豆角坐下的时候,朱父朱母就已经下筷了,朱明芳倒是没有急着先吃,正等着嫂子一块儿吃呢!
    唐糖冲她笑了笑,就示意她可以开动了。虽然没有非得大家都一块儿吃,但朱明芳的这份体贴令她感动,毕竟是新媳妇儿呢,而且她还不是普通的新媳妇儿。
    对于这顿饭,唐糖并没有什么期待,毕竟都是她自己做的,里面放了什么,她一清二楚,这缺油少料的,就算再怎么安慰自己纯天然绿色无污染,她也不相信能有多好吃,毕竟健康的,并不一定是美味的,不过令她惊讶的是,一筷子下去,竟然意外的可口。
    “呀,今天嫂子做的饭吗?这蒸豆角里边放了什么?”不等唐糖吃第二口,同样尝了味道的朱明芳已经惊呼出声。
    “去去去,姑娘家家的,干什么大呼小叫的?”朱母听她咋呼,立即训斥出声。
    “别说今天这菜确实好吃,汤倒是还没喝,另一个蒸茄子也很爽口。”
    朱父倒是很满意,看来这个媳妇儿娶的不错,这菜里明显的没有放一点儿油,还能如此美味,着实难得。
    毕竟这会儿的人对于吃食来说,都是能够吃饱就行了,多余的油盐酱醋,有钱都没地方买去,更何况大家又都各个囊中羞涩,自然做饭也大都是那个味,之前吃食堂的时候更难吃。
    朱母也连连点头,她虽然嫌弃自家闺女大惊小怪,但这菜也确实好吃,比村里任何人家做的都要好吃。
    “既然唐糖做饭这么好吃,那以后家里的饭食就包给你了,省的他们一家老小的整天嫌弃我做的是猪食。”
    朱母这话说的确实有点儿夸张,不过有这么毫无责难语气的说着给媳妇活干的婆婆吗?
    “说什么呢?明芳也不小了,以后让她跟着嫂子一块儿做,也好好学着点儿。”
    朱父听朱母这么说,也有些头疼,这个婆娘,大半辈子了,也没有多长个心眼儿,这话让儿媳妇听着该不舒服了,哪有刚新婚就急着给安排活计的?
    边又扒了口菜吃,边不着痕迹的瞄了眼唐糖,见她脸色没什么变化,才松了口气。儿子不在家,若是这个儿媳妇儿又闹出什么幺蛾子,以后他们在村子里可就抬不起头了。
    唐糖见朱父自以为藏的很好的小动作,偷偷的笑了。
    这一家子现在看来,都不是心思深沉的人,他们又没有什么别的亲人,暂时她倒不用担心遇到什么极品亲戚了。
    至于男主,他是女主的,这个以后再说就是了。现在的任务是赶紧把这美味的一顿饭给吃了啊!没见他们一家三口,各个筷子如飞吗?
    不过她疑惑的是,之前也不是没做过饭,不过是普通的家常饭罢了,也没有好吃到如此逆天的地步吧?难道真的是因为食材的缘故?可朱家三口经常吃的人,也觉得好吃啊?
    想了半天,没有结果,她只能又把它归为穿越金手指了,看来老天虽然没有逆天到给她也送一个随身空间,但还是对她不薄的,对于一个吃货来说,随时能做出美味佳肴来,已经是一个棒棒哒意外之喜了,更何况她还有貌似“力大无穷”和“心灵手巧”这两个小异能呢!
    做人要知足啊!不过话说老天给她的金手指是不是有些多?她知道的这都已经三个了,没发现的还不知道有没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品爆发?
    ☆、精确控制
    一顿饭下来,唐糖发现窝头除了自己吃了一个,竟然一个没少,倒是两个菜和那个番茄汤被吃的一点儿不剩,合着都把蒸豆角当饭吃了吧?
    吃过饭后,朱明芳自觉的抢着刷了锅,对此一家人都很满意。
    当然最满意的还是唐糖,也不是她不想干活,而是不想被别人当成理所当然。
    朱明芳能够这么自觉,说明她并没有想当然的以为这些家务活都应该是她这个新嫂子干的,这样就很好。
    天气太热,下午自然是要午休的,但朱明芳是个闲不住的,刷过碗后,就又立即飞奔到同村的唐艳家里玩去了,她们俩是同学,从小就要好。
    唐糖虽然上午没干什么,但还是感觉很困,一来可能是天气太热,使人发困,二来,她估计可能是因为头天晚上干的某些羞人事情……
    睡的时候刚刚吃过午饭,一觉醒来,却是已经是太阳西斜了,看这模样,虽然没有钟表,她也知道肯定是已经过了五点了,一下子睡了一下午,这让她多少有点儿羞耻。
    随手理了理头发,又出去打水洗了脸,顿时感觉神清气爽。
    见堂屋开着门,唐糖进去就见朱母正和二大娘在做鞋面呢!一人一个,明显是一对,看来是二大娘这里帮着婆婆给公公做呢!
    “二大娘什么时候来的?娘你也不叫醒我一块儿做。”
    中午朱母已经说了要让她纳鞋底,唐糖觉得她应该自觉点儿,谁知道竟然一下子睡到了现在。
    “没事儿,又不是外人,你刚刚成亲,是应该多休息。”
    二大娘笑眯眯的开口,只不过那表情,唐糖怎么看怎么尴尬。只能什么也没说,自己找了个小板凳坐了下来。
    簸箩里放着鞋底子,除了中午她纳的那一只,还有一只已经打好了轮廓,就剩下纳的,很明显,这都是要留给她做的,再次感叹了下婆婆的不客气,就顺手拿出那只做到一半的,开始纳了起来。
    “我说的怎么样?没骗你吧?这唐糖的手艺就是好,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是头回干的吧!”
    朱母见唐糖飞针走线,立即语带骄傲的向二大娘炫耀。
    “得得得,我知道你捡到宝了,你就别再炫耀了。”
    二大娘看样子也很为朱母高兴,被前一个媳妇儿折腾的,她还以为这是饥不择食了,只要比之前的那个好就行了,没成想,这唐家丫头确实是个可人疼得,也不怪人家受宠。
    唐糖被二人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她能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这其实是金手指的功劳吗?只能心虚的接受了。
    有了中午的熟悉时间,她干起来已经颇为熟练了,剩下的半个鞋底子,她半小时都没用,就纳好了。
    正好朱母手中的鞋面也已经做好,就开始上鞋子,唐糖继续纳剩下的一个鞋底。
    这次她熟悉了后,动作更快,也慢慢的摸索出点儿感悟,似乎并不是她的力气变大了,而是她每次的针,都扎在了恰到好处的地方,换一个地方就不容易扎进去,她觉得自己的金手指可能并不是力大无穷,而是精确控制。
    就这一会儿的时间,她发现她纳的每一针似乎都是被控制后的位置,也并不是什么未知的力量在控制她,而是她的自我感觉。莫名的,她就是知道,这一针就应该扎在这里。
    又回想中午的那顿饭,她并没有特意的控制盐的多少,也并没有事先品尝,但做出来的饭菜确实咸淡正好。
    若是她做惯了这些,也能说是熟能生巧但事实上,她只不过会做饭而已,并不擅长,也并不常做,她想这或许是精确的控制,就和纳鞋底一样,她能精确的知道万物所需,看来这金手指可能只有一个。
    虽然暂时不知道到底都能干什么,但目前发现,最起码可以让她变得心灵手巧。
    思考间,第二只鞋底也已经纳好了,唐糖抬头见二大娘的鞋面也已经做好了,倒是朱母手上的鞋子,才刚刚做了一半。
    她真是要为自己这金手指点赞了,半是无奈,半是骄傲的拿过二大娘已经做好的鞋面又上起鞋子来。
    时间过的很快,不一会儿,她就上好了,眼看朱母那只也快要收尾了,唐糖就把鞋子放好,和二大娘聊了几句。
    待朱母那只鞋子也做好后,二大娘就起身告辞了,说是该做饭了,儿媳妇下午回了娘家,不知道回来了没有,她要回家准备做饭。
    唐糖看天确实不早了,就招呼朱母,问晚上做什么饭,朱母也没什么意见,反正这厨房的事情以后她都不管了,都交给儿媳妇,毕竟她做饭好吃嘛!
    唐糖见朱母不发表意见,就自己去了后院看看,要摘什么菜吃。
    进了后院,见鸡圈上爬满了菜藤,有葫芦和丝瓜之类的,就摘了个葫芦,准备炒个葫芦片吃,中午摘的黄瓜还没有吃,正好在做一个凉菜拍黄瓜,他们人少,两个菜也够吃了。
    待她抱着个葫芦回去的时候,发现朱明芳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收拾呢!见她进来,立马高兴的问她要做什么菜吃。
    唐糖见她高兴的样子,就知道她肯定是因为中午的饭菜好吃,就想让她赶紧再露一手呢!无奈的笑了笑,告诉她要炒葫芦,还有凉拌黄瓜。
    那边朱明芳已经往锅里添了水,正在烧火呢!
    唐糖看了看,就先开始收拾葫芦了,然后又把黄瓜给拌好,没一会儿,朱明芳这边也已经把玉米稀饭给熬好了。
    她忙把饭先盛到盆里凉着,刷了锅就开始炒葫芦,其实说是炒,却是连炖都谈不上的,毕竟炖还得先放油呢!
    唐糖这葫芦,却是直接把水当油用的,只能说煮葫芦,这也是她想要验证一下自己方才的猜测。
    在唐糖炒菜的时候,朱明芳已经手脚麻利的用刷锅水拌了鸡食,这会儿正和朱母在院子里纳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