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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原来她早已住进自己心中。
    后来师父告诉他,师妹为了救他昏迷了三日,金丹险些碎掉。
    他从妖族出来后,胡冕问他,那是你喜欢的姑娘?他当时多想大声的告诉他是,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喜欢!可是他不能,因为……
    人妖殊途。
    他不能让父母经历过的痛苦让她再经历一遍,他舍不得她痛苦,所以他说不是。
    他想,等他强大了,强大到谁都不敢阻碍他们,强大到谁也不敢说三道四,强大到可以为她阻挡一切伤害……等到那时,他一定告诉她,他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
    可是没等他强大起来,另一个可以为她抵挡一切伤害的男人出现了。他陪在她身边,默默的守护着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自己做不到的事他都能做到。
    他难过,可却什么都不能做,因为他想让她幸福,尽管这幸福是另一个男人带给她的。
    步生莲低低的笑起来,声音里充满落寞苦涩。他想,若是那时候他说是,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人妖殊途,但仙魔也不两立,归无期是魔,却可以毫不顾忌的与她在一起。他没输给任何人,他只是输给了自己,是他把她推开的,所以他现在连后悔的资格都没有。
    眼前突然出现了师妹的身影,她笑意盈盈的看着他,一袭红衣仍然那么耀眼,他忍不住伸手去触碰,指尖碰到她的那一刻,画面碎裂。
    原来,一切都是他的幻觉。
    “帝君,天魔一族送来请柬,魔尊不日大婚,邀您前往观礼。”一个青衣小仙童捧着请柬进来。
    步生莲的目光慢慢落在请柬上,描金熏香,精致无比,只是大红的颜色是如此刺眼,让他忍不住闭了闭眼,再睁开已是一片清明。
    他缓缓伸出手,修长清隽的手有些苍白,微微颤抖着打开请柬。
    薄暮瑶,归无期。
    并列在一起的两个名字是那么和谐,和谐到让他忍不住想破坏!
    小仙童看出他情绪不对,战战兢兢问道,“帝君,若您不想去,小童这就去回绝他们。”
    也就是现在的帝君,他敢说这样的话,以前的道衍帝君在位时,天魔一族嚣张跋扈,别说回绝他们了,就是在他们面前大声说话都不敢!但现在的青莲帝君不同,他自己修为极高,能与魔尊打个平手,甚至与神界都有关系,所以他才敢说出回绝他们的话。
    步生莲合上请柬,缓缓摩挲着上面的花纹,淡淡道,“不必,我去。”他当然要去,他要开开心心的去,亲自把她交到那个人的手上。
    魔尊大婚,娶得又是神界唯一的女神尊,排场自不必说,整个九天三界的神仙妖魔都被邀请了,步生莲来的不早不晚,恰恰踩着吉时而到。
    礼台上,一对新人郎才女貌,好不般配,步生莲浅笑着走向他们。
    “师兄!”薄暮瑶惊喜的喊道,她今日一袭大红礼服,显的越发惊艳。
    步生莲微笑着看她,“瑶瑶今日很漂亮。”
    被他这么直白的夸奖,薄暮瑶有些羞涩,偷偷瞥了一眼身边的归无期,笑的幸福而又满足。
    步生莲压下心中的苦涩,面上笑的温润如玉,他举杯,对归无期传音说了一句什么。归无期看了他一眼,随即道,“放心,不会让你有机会的。”
    薄暮瑶好奇他们再说什么,但又不好意思直问,只得按下好奇心,准备回去再问阿期。
    仪式开始,步生莲坐在席间默默喝酒,一杯又一杯,偏他脸上带着浅笑,动作又随意,仿佛在享受美酒一般惬意,因此根本没人想到他是在借酒消愁。
    他看着笑颜如花的师妹,心里默默道,“一定要幸福。”
    第97章 花凌番外
    十九公子。
    这个名号在中洲可谓是家喻户晓, 出身富贵,资质绝佳,悟性极高,长相又俊美绝伦,不管是男是女, 都热衷于追随他。男子羡慕他的修为,女子爱慕他的容貌。但凡大家族聚会, 若没有十九公子到场,那必然是上不了台面的。
    十九公子每日呼朋引伴, 举行雅会, 饮酒赏乐, 虽不至于醉生梦死,但也没什么追求。不论他想要什么都会有人双手捧到他面前, 从来都没缺过什么, 所以他对什么都懒洋洋的提不起兴趣,连百年大比都是轻轻松松的就拿了魁首, 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乐趣可言?
    而在他拿到百年大比的三项魁首后,追捧他的那些人更加狂热!他年少轻狂的时候很享受这种被人追捧的感受, 后来渐渐就腻味了, 有些烦不胜烦, 所以他干脆的撂摊子走人了。
    世家公子中, 唐随风是难得合他胃口的,一点没有世家子的那些娇纵毛病,他们也算是相交甚欢。所以, 唐随风临死前请求救他儿子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就同意了!反正也只是举手之劳,虽然那孩子看起来可能活不长了。
    为了避免唐家人的追踪,也为了摆脱家族束缚,他干脆的拿界牌传送到青州了。
    在那里可没有人知道他十九公子的名号。
    小家伙的伤其实已经没救了,可谁让他碰到的是自己呢?他恰好知道一个上古秘术,能把妖身与人身分离。这是上古时期一个半妖之人为了摆脱妖身而创造的,现在被他拿来救步生莲了。
    他之所以留在合欢宗这样一个名声不好,实力又低的门派,完全就是看重天玑峰底下的先天灵脉,可以用来蕴养步生莲的身体。妖身分离,化骨重生,他用了近百年才把这徒弟救回。
    当然,蕴养身体是一个漫长而无聊的过程,他耐不住寂寞,没少往外跑。
    在青洲,他体验到了与中洲完全不一样的生活,自由、洒脱,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惊奇。不会有人因为他的身份而巴结讨好他,他自由自在,完全放飞自我,甚至结交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好友,那人比唐随风还合他胃口。
    他们见解一致,想法总是同步,不论说什么对方都能接上话,关键是对方不论是修为还是资质完全不在他之下,这让向来高高在上的他大感惊奇,越发坚定了要结交他的心思。
    他们一起游山玩水,一起闯秘境入险地,一起喝酒吃肉……
    只是,后来他们怎么就变成那样了呢?
    花渐离想起来仍然是忍不住想笑。那时,他们一起走南闯北已经好几年,彼此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凌虚突然对他说“我们结成道侣吧”。
    他当时震惊至极,以至于忽略了凌虚发红的耳尖,紧张的神情,结结巴巴的说,“我、我们都是男的,怎、怎么结成道侣?”
    而凌虚的反应,居然比他还震惊,“你你你不是女人?!”
    他当场石化,他虽然长的雌雄莫辩,但他们好歹在一起两年多了吧?怎么就没看出来他是男的?!
    也不知凌虚是感觉认错人难堪,还是恼羞成怒,反正在知道他是男人后,再也没有见过他。花渐离也是恼他翻脸不认人,就算认错了,他们在一块两年多,怎么着也该有点情谊吧?就因为闹情绪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所以,他也不待见凌虚了,有事没事都不想见他,两人像是赌气一般,谁都不愿先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