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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余笙自豪地点点头,说了声,“是啊!”牵着宝妹跟牵着一头狮子似的,那体型,的确是威风的不行。
    有时候大宝狂起来的时候,她都几乎要牵不住。
    余笙挑了些它能吃的小零食给他,还特意买了牛肉干给它,出了门撕开包装袋喂它吃,“吃吧宝妹!以后可长点出息。走,我们去爬山,给你减减肥,看你这一身肥肉,都快溢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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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博言挂了电话后,总有种烦躁的感觉,而且这烦躁来的毫无缘由,让他发泄都没处发泄,只能自个儿生闷气。
    至于生个什么气,他也想不明白。
    他昨天刚回来,就回去看了父母一眼,话也没说几句,接着就去了公司。
    昨天是公司第一个门店开张,他去主持剪彩仪式,晚上的时候又被一帮狐朋狗友拉去闹腾,到现在也没能再回趟家。
    下午的时候,母亲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控诉他种种不孝行径,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为了安抚少女心永不消灭,所以必须时刻被宠着的老妈,他下午腾出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回去陪她。
    然而回去的时候,家里连个人毛都没有,父母都不在,只有阿姨在家,打了电话过去,母亲那边是她经纪人接的,说她这会儿在彩排,今晚有个节目。
    姜博言无语了片刻,让经纪人转达自己对母亲的的深切鄙视,刚刚演得那么情真意切,仿佛再见不到他心都碎了,把他骗回来了自己倒是不见了,哪有这么坑儿子的。
    经纪人哈哈笑,似早就习惯了俩人的相处模式。
    他进家门的时候,阿姨正在喂路易斯吃东西,大家伙今天似乎心情不好,蔫儿蔫儿的,耷拉着脑袋卧在阳台上,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看起来很是忧郁。
    路易斯是只德国牧羊犬,当初是母亲哭着闹着要养狗,然后父亲就买了两只回来,两只是兄妹,起初的时候还好,后来两兄妹就总打架,闹腾的受不了,母亲就把妹妹送给你同样喜欢德牧的钢琴老师。
    姜博言没有再见过妹妹,现在那只不知道怎么样了。
    姜博言走过去,摸了摸路易斯的脑袋,问它,“怎么了,嗯?”
    路易斯看见姜博言倒是挺高兴的,站起身围着他嗅了嗅,不过嗅了会儿就消停了,蹭着他的腿,有气无力地趴在了他脚边。
    阿姨看见姜博言,问了好,解释说:“路易斯最近可能是太闷了,先生太太最近忙,都没空带他出去玩了。”
    “这样啊!”姜博言顺着路易斯的毛,低头对它说,“我带你出去玩,怎么样?”
    路易斯似乎是听懂了,一秒从忧郁狗变成激情狗,蹦跶着蹿了起来,叼着他的裤腿把他往外拖,那副样子,跟吃了兴奋剂似的。
    姜博言笑了笑,拿了项圈给它戴上,上楼换了身衣服,牵着它出去了。
    去哪呢?他也没想好,正琢磨着,刀刀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他皱了皱眉,不大想接,从瑞士回来之后他就觉得两个人之间有点儿微妙的尴尬,虽然表面上还和以前一样,但到底是不一样了,虽然还是朋友,但是总觉得变了味儿,他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辨别自己对刀刀是个什么感受,母亲和干妈喜欢拿他俩凑对儿,小时候最经常聊的话题就是等他们长大了婚礼要怎么举办。
    他不讨厌刀刀,甚至很喜欢她,但那种喜欢就像是对父母对家人的那种喜欢,没有半点别的企图。
    最后他还是接了起来,声音平淡地“喂”了声。
    刀刀叫了声,“博言!”
    他“嗯”了声。
    她又叫,他再次“嗯”,声音自始至终逗没什么起伏,甚至都没有问一声她想做什么。
    然后刀刀就笑了,“要是笙笙这样叫你,你估计早骂她了。”她顿了顿,声音有些落寞地说,“你从来没骂过我。”
    姜博言听着,没有说话,因为她说的是对的,如果余笙这样叫她,他早就骂她了,可现在他无法附和刀刀。
    刀刀笑了笑,“博言,我和瑞士那边的公司签了协议,陪我爸妈几天,我就要过去了,辞职信我就不写了,当初也只是帮你,现在有没有我也没什么差别,不过我觉得还是要提前跟你说一声。”
    “你要去当职业模特?”姜博言挑了挑眉,刀刀身材很好,也拍过平面,她说过有模特公司想签她,但是他没想到她真的会去当model,“干爹干妈同意吗?”
    刀刀“嗯”了声,“已经说过了。博言……”她顿了顿,跟他说:“再见!”这次就是真的再见了,如果不能在一起,那么就各安天涯好了,她做不到在他身边看着他和别人结婚生子恩爱白头。
    “我刚刚送笙笙去了桑穆山,和她说了些话,希望你哪天要是知道了不要介意。”她声音轻柔地说着,带着她一贯不急不缓的语调,“祝你和笙笙幸福,我做不到不嫉妒,所以这话我只说一次,说不出第二次了。”也带着她一贯的直白和不掩饰。
    姜博言并没有去解释什么,只说了句,“好!”
    电话挂了的时候,他靠在车边抽了支烟,他无意伤害刀刀,但很多事,的确是无法两全的。
    一支烟抽完,心口那股郁郁苦闷的感觉也消散的差不多了,他把路易斯抱上车,拍着它的脑袋说,“带你去爬山怎么样?”
    他打电话给卓诚请教的时候,对方似乎是在唱歌,音乐开的震天响,卓诚的声音是吼出来的,“爬山啊?冷成这个狗样子你爬个屁的山啊!……行行行,我想想,爬山当然去桑穆山啊!我跟你说,那边落日最好看……落日,特别美!!!你这个时间点儿去,差不多爬到山顶的时候正好就能看落日了。”
    姜博言把手机拿远了点儿,以免耳膜被震破,他“哦”了声,挂完电话对着路易斯说:“那我们就去桑穆山吧!你觉得怎么样?”
    路易斯歪头瞅着他,冲他哈了哈气,当然是听不懂他说的什么鬼话。
    姜博言煞有其事地点点头,“好,那我们就出发了。”
    ☆、第8章
    桑穆山这种景区公园山,爬上去基本没什么技术含量,沿着登山道的石阶走着上去就可以了。
    三千多级台阶,并不算高,中途加上休息时间,登顶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左右。
    这里是个锻炼身体的好去处,倒是挺热闹的。
    余笙所在的地方是景区东大门,上去的路总共有三条,一条是主道,其余两条是狭窄的登山道,她选了最窄的那一条,据说很考验心脏,因为是沿着最陡的一面山修建的,爬的时候往下看能一眼看到山脚,恐高的人根本就不敢过去。
    这条登山道叫做云梯,左右宽度最宽处不到六十公分,边儿上有铁索裢挡着,不然估计都没几个人敢爬。
    余笙爬了二百来个台阶的时候,觉得这个云梯的名字还挺贴切的,就这么个高度,看着下面,都有种发晕的感觉了。
    走这条路的人很少,余笙一路爬上去,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碰见。
    途中也没有路标,只有每隔个百米的时候,会有个铁质的牌子挂在树上,上面写着山地救援队的电话,提示遇到任何危险应及时拨打电话。
    余笙想着,爬景区的山就这点儿好处,不用太担心出事故。
    想当初她和人组队去翻越邬西山脉的时候,带了全套的装备,磨破了两双鞋,路上遇见各种事故,如果不是带队的队长是个有经验的老手,估计一行人都不见得能够全须全尾地回来。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一个跟着男朋友去爬山的妹子直接软在那里,打电话给家里让来接,闹着要分手,骂她男朋友是个疯子。
    户外运动,本身就充斥着风险,许多人想不明白爱探险的人为什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余笙自己是很喜欢户外运动的,也跟过探险队去深山老林里,危险是有的,但有些人骨子里就流淌着不安分的血液,那种本能的驱使是很难自我熄灭的。
    她就是那种不肯安分的人,对未知和旅途有着本能的向往。
    宝妹起初还很兴奋,噌噌地往上窜,一抬蹄子能蹦三四个台阶,没一会儿就歇菜了,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舌头都快耷拉到地上了。
    余笙牵着它,两个人走得异常艰难,本来以为爬到顶峰的时候,还要等些时候才能看到落日,最后爬上去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五点钟了,冬天这个时候,山顶已经很少人了,因为风很大,这里也没什么可看的,游客顶多看个景点,而山顶并没有值得参观的地方,大多数人爬到这里,拍张照,证明自己到过这里了,基本就离开了,不会过多停留。
    余笙背着相机和脚架爬了一路,中途又拽着不安分的宝妹,累得要命,汗把衣服都浸透了,她本来穿着羽绒服,此时脱了拿在手上,看着已经变成灰蓝色的天空,手圈在唇边,嚎了声,“嘿~”
    有回音,在山体间震荡,盘旋着又传回她的耳朵,这声音让人愉悦,宝妹也跟着她嚎叫,叫完扭头看着她讨要赞赏,余笙忍不住笑了,坐在旁边的石凳上,把宝妹抱在怀里,一人一狗,感受这难得的宁静。
    她现在站在一块人工修建出来的方形水泥平台上,是山顶的终点站,白天的时候有摆摊的小贩贩卖天价水果和水,不过这会儿已经不见了。
    再往前就是下山的路了,不过这里是山道的终点,却不是最高点,最高点在斜上方,那里是个陡峰,比这个水泥平台高个几十米的样子,上面是整座桑穆山的制高点,很少人上去,特别陡,即便上去了,也不好下来。
    余笙提前查过,对她来说爬上去不成问题,问题是不容易下来,所以她特意带了绳索过来,像玩悬崖速降那样,靠绳索下来。
    余笙目测了下高度,大约有十几层楼的高度,这个高度,难度不是很大,而且有人爬过的痕迹,她基本不用找攀爬点了。
    余笙把包脱下,坐在边儿上和宝妹一起吃了点儿东西,然后她拍了拍宝妹的头,“在这儿等一会儿,我上去看看,一会儿就下来。”说完把宝妹栓在了树上,“你乖乖的哈!”
    宝妹大概是累残了,乖巧地卧在了地上,余笙把衣服穿上,捞起相机挂在脖子里,搓了搓手,背着脚架和绳索往上爬。
    余笙用了将近二十分钟才爬到顶,峰顶很窄,凹凸不平的,荒草丛生,有一块很大的石头,余笙跳上去,上面刻着大大小小歪歪斜斜的xx到此一游,余笙无语了片刻,对国人这奇特的观景方式表示十分的不解。
    风从四面八方刮进来,那感觉特别酸爽,用一句话来说就是——透心凉,心飞扬!
    这个山峰把世界劈成两半,是个绝佳的观景点,从这里往东方看,是一望无际的海,海被晚霞染成了瑰丽的橘红色,能看见天边的海鸟,从橘红色的天幕间优雅飞过。转身往后看,是整个城市的俯瞰图,万家灯光渐次点亮,城市的霓虹闪烁变幻,像灯光下的宝石,璀璨得夺目。
    余笙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开始放置三脚架,然后把相机架上去,找角度。
    她拍下第一张照片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看效果,就听见一阵熟悉的呼哧呼哧声传来,扭头的时候,一头庞然大物狂奔着朝她扑了过来,余笙扎了个架势才避免被这头奔跑的德牧扑下山崖。
    wtf!
    余笙直接懵逼,“宝妹?你怎么上来的!”她记得自己打了死结的。
    然后下一秒余笙就听见一个声音,“路易斯,过来!”余笙这才看见从入口处上来的姜博言,他穿着冲锋衣,发丝有些凌乱,此时拍了拍手,一边冲着路易斯招手,一边脸色不善地冲余笙发火,“你是疯了吗?再有不到半个小时天就会完全黑下来,你是没看见下面——岩陡危险,请勿攀爬的警示牌,还是觉得自己很厉害?你知道每年从这个山峰上掉下去多少人吗?”他带着路易斯走主道,本来路易斯都快歇菜了,可是最后一段的时候却像是打了鸡血,冲刺着往上窜,他也只能跟着加快速度,结果刚上来就看见往上的爬的身影,简直想上去把她揪下来,怎么胆子这么肥。
    余笙愣了足足有半分钟,才说了句,“那你还上来?大师兄你很有勇气啊!”在这里看见他,余笙到现在还有点反应不过来,跟做梦似的,她都有点儿怀疑是不是自己错觉了。
    她蹲下身,叫了声“路易斯”,对方立马又朝着她狂奔了过来,余笙揉着它的脑袋,“没白喂你吃肉!”余笙已经很久没见过路易斯了,没想到大家伙看见她还是这么热情,这还让人蛮有成就感的。
    姜博言真想把余笙一脚从这里踹下去,成天脑子里都在琢磨些什么,哪危险往哪去。
    “跟我下去!”姜博言缓步走了过来,他这会儿累得很,只能点了根烟来提神,结果刚走到余笙身边她就伸手抽了他的烟,扔在地上踩灭了,然后把烟蒂小心地收起来,用纸包着塞进口袋里,等下山的时候再扔进垃圾桶,她抬头教训他,“天干物燥,一不小心失火了责任你担得起吗?”
    说完才回他的话,“我要拍照,拍完我就下去。”她看着他,想说“关你屁事”,可是想了想还是没说出口,毕竟他口中那点扭曲的关心她还是能听出来的。
    “真是的,关心我你就直说啊!嘴巴这么毒,难怪你到现在还找不到女朋友。”余笙嘟囔了句,然后过去摆弄她的相机,她抬头看了看,这个时候,天是深沉的蓝色,像是上好的背景色,她连光都不用调,直接拍出来就是最好的效果,余笙有点儿兴奋,“你别理我,我马上就弄好了,弄好和你一起下去,这会儿你可以先想想一会儿怎么把路易斯搞下去。”真不知道那么陡的地方,它是怎么爬上来的,简直是神奇。
    姜博言的烟被她抽了之后,心口隐隐有些躁动,也不知道是烟没抽到的缘故,还是别的,她看着眼前的余笙,总觉得现在的余笙和平常不同,浑身仿佛带着光,有着近乎神圣的光环,那光环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没有打扰她,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偷偷又摸了一支烟来抽,余笙在三百六十度旋转找角度拍照,路易斯在他脚边打转,风狂乱地吹着,远处霓虹闪烁着璀璨的光彩,这个世界在脚下匍匐,一片静寂。
    他愣了一支烟的时间,然后小心地把烟头踩灭了,用纸包着塞进了口袋。
    余笙忽然叫了他一声,“大师兄!”
    回头的时候,她正好按下快门,闪光灯刺得他眼睛眯了眯。
    余笙盯着相机看了眼,咧嘴笑了起来,“大师兄,你还真上镜!”她冲他竖了竖大拇指,“特别好看,洗出来我送给你一份。”
    姜博言难得没有讽刺她,“嗯”了声,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看着她,“可以下去了吗?”
    余笙点点头,指了指路易斯,“它怎么办?这边很危险啊!”
    姜博言没好气地“哼”了声,“你还知道危险?”
    这会儿已经很冷了,余笙搓着手凑近他,“你说说你,就不能好好讲话,说一句你担心我会死吧!”
    “我担心你个屁!”
    “那你上来干什么?”
    “吹风!”正说着,他就偏头打了喷嚏。
    余笙憋着笑“哦”了声。“您真有情调,这大冷天的,也不怕感冒。”
    姜博言瞪了她一眼,拿着绳索往树上绕了两圈,试了试坚固程度,然后扔了下去,他说:“我先下去试试绳子,路易斯不用管它,它自己能下去。”他伸手把她身上的相机和脚架接过来背在自己身上。
    余笙在上边给他打着灯,他踩着岩石缝往下走,身手还挺敏捷,落地的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