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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余笙虽然老大不愿意了,但是一旦开始做事的时候,就会很认真,没多久就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奋力地辨别这个不知道哪个蝌蚪国的象形文字了。
    办公室里进人的时候她都没反应,只顾着鉴别听力里到底abcd四个选项到底哪个出现了,奈何听完之后一脸懵逼,决定用史上最公平公正的裁决办法——掷骰子,来解决这个棘手难题。
    小会议室里悄无声息地进了人,是姜博言的小团队,几个核心人员打算商量一下“途路”明年的发展方向,隔着半人高的书柜,能看见余笙一个脑袋,戴着耳机,低着头,专注地看着卷子,眉头皱得死死的,看样子做的不顺利。
    那天晚上酒店的派对,这几个人都有去,自然也知道这位是六哥的老婆,只是这会儿在这里看见她刷题,还是挺惊讶的,毕竟他们这些人是好久没见过卷子这种东西了,每天对着文件对着策划书,早就忘了学生时代的生活了。
    青春记忆铺面而来,忍不住觉得有点儿乐。
    罗阳看了眼,笑了,“哥,我们会不会耽误嫂子学习?要不换个儿地?”
    “不换,我看不见她,她指不定溜哪儿去了。”姜博言很有斗争经验地说着。
    几个人没憋住,也笑了,这感觉有点儿逗,他们老大多么高贵冷艳的人,一个眼神扫过去,能冻死一茬人,这会儿娶了个老婆画风就突变成这样了。
    听力正好完了,余笙终于听见了响动,抬头看了一眼,然后愣了片刻才露出一个笑,正纠结自己该智障地吐一句“哈喽,大家好啊”还是该矜持地点点头的时候,姜博言先开了口,分别介绍说,“我老婆,你们也都见过了。——公司几个创始人,不认识也没关系,反正也不重要。我和他们开个短会,你继续写,把耳机戴上随便放个音乐,实在嫌吵的话去休息室,不过里面就一张床,没桌子。”
    几个人在他殷殷叮嘱完的时候,齐齐地白了他一眼,“六哥,反正也不重要?你这就不厚道了啊!”
    余笙冲着几个人点点头,笑说,“你们别听他瞎扯,那天见过,我都记得的。”
    “还是嫂子有良心。”
    姜博言笑了笑,“行了,她卷子还没写完,你们别跟她讲话了。”他走过去,拿了耳机重新放在她耳朵上,另一头插在电脑上,给她放了一首没有歌词的钢琴曲,“快写!”
    余笙偷偷冲他比了个中指,被他拍了脑门一巴掌之后,哼了一声,然后埋头继续奋斗这个该死的蝌蚪国文字。
    这个短会时间并不久,大概余笙倒计时归零的铃声响起没多久,那边就停了下来,姜博言把翘着的二郎腿放下来,身子前倾着把目光投向对面坐着的几个人,脸上一派严肃,“我的要求不高,下个季度前,我们的市场占有率只要上升三个百分点就算达标。目前最重要的是,把根扎牢了。这些年一路走过来,我很感谢你们,也知道今年终于取得一点儿成绩大家都很高兴,但现在远远还不是高兴的时候,市场瞬息万变,一个浪头打过来,可能我们就死了,眼前的都不算什么,我们要做,就做最好的,永远也不降低品质,这是途路的信条,是我的信条,也是你们的信条。”
    “行了,六哥,你这鸡汤熬的也太没水准了,我们都明白,放心吧!”罗阳拍拍胸脯,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招呼着众人走了。
    临走的时候,几个人还冲余笙挥了挥手,“嫂子,走了啊!”
    余笙“啊”了声,“再见!”
    “再见!”
    罗阳忽然扭头又说了句,“嫂子,哪里不会可以来问我啊,毕竟六哥这种直觉派可没我这种应试派厉害。”
    姜博言瞥了他一眼,“看把你能的。”
    “好,”余笙蛋疼地点点头,“有需要我一定过去麻烦。”
    几个人哈哈笑着走了,留余笙在原地风中凌乱。
    “完了,我光辉的形象就这样被你玷污了。”余笙嗷嗷叫着,她写题那纠结的狗样子,实在是不忍直视。
    “别嗷了,卷子给我,我看看你写得怎么样。”说着从她手里去抽卷子,余笙死死地捏着,但还是一寸一寸地被他抽走了。
    他凝神看的时候,余笙外放了音乐,把他给她放的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二钢琴协奏曲换成洗脑神曲小苹果,企图扰乱他的思路,好让他不那么快看出来她这个英语渣到底有多渣。
    可是姜博言偏偏是那种不被干扰型的人才,一遍小苹果也没能让他分神片刻,拿着红笔欢快地给她画叉,作文摇着头连分都不想给了。
    最后一合计,二百分!
    这水平相当牛逼啊!离及格线差了十万八千里。
    “你四级是怎么过的?”
    余笙相当有脸地回了句,“拜大神!”
    “嗯?”
    “就是拜考神……嗯,你们这种学霸是不能理解的。”
    “……”
    然后姜博言直接塞了六级词汇书给她,“先背一百个,我下班之前提问。”
    “what?”余笙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
    他挑了下眉,“那二百个!”
    “太多了吧,你以为我跟你似的那么变态?”
    姜博言面不改色,“三……”
    余笙果断打断他,决定不给自己挖坑了,“好了,一百五成交。”
    “……”
    ☆、第50章
    一百五十个单词, 对于余笙这种一分钟撑死记两个的人来说,背一遍都要一个多小时。
    怎一个生无可恋了得!
    天知道, 她有多讨厌英语, 想当年英语老师专门给她开小灶都没能燃起她对英语爱的火把。
    “背出声音,大量多遍的背, 别死盯着一个,你以为你能过目不忘啊,看一次还想记一辈子?”姜博言坐在办公桌前, 不知道什么时候抬了头, 看她半天都没能翻过去一页,忍不住说了她一句。
    余笙抬头,阴森森看了他一眼, 她能专心背单词, 已经是看在他长得帅的份儿上了。
    姜博言叹了口气,跟她解释,“六级词汇不少, 你这样记一页要十分钟,很容易疲劳, 别到时候要考试了你就背个前几页, 记再牢有什么用?大量背,多遍重复来加深记忆, 就算有些词汇记不下,也会有点儿印象。”
    余笙“哦”了声,“看你啰嗦的, 跟老余同志似的。”
    不过好像的确是这样,考四级的时候,词汇她就没背多少,每次都是翻开词汇书,看了两页背不下去就放那儿了,再翻开的时候,觉得自己背的那两页又忘了,从头开始背,结果两页后又扔了,如此循环,到快考试了,背的还是开篇那几页。然后开始慌了,越慌越不想背,最后干脆裸考去了。
    结局可想而知,如果不是中学应试教育下被老师逼着每天背单词刷题攒下的那些老本,估计她四级都要折在那儿了。
    “赶紧背,背不完不许吃饭!”姜博言拿笔敲了敲桌子。
    余笙惊恐地看了他一眼,“我害怕!”
    为了自己有饭吃,余笙以一分钟五个的速度开始背,然后到一分钟十个,再到扫一眼就过,最后余笙大概背了十几遍的样子,精神抖擞地合上词汇本,去他桌子上扯了他两张空白的a4纸过来,“提问吧!我要默写!”
    姜博言抬头瞅了她一眼,“背完了?”
    “嗯,”余笙点点头,“是不是嫉妒我记性好?”
    姜博言都没好意思打击她,把手里的签字笔合上帽,从她手里接过来词汇本,示意她搬个凳子过来坐。
    两个人对坐在办公桌的两端,互相看了眼,开始了提问。
    余笙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只要是能吃得下去的东西,一般都能消化。
    这还是她第一次一下子背这么多单词,没想到记得还不错,他抽了三分之一的提问,只错了两个。
    不过他提问的时候,顺带把衍生词反义词近义词都提问了,搞得她紧张兮兮的,默写几个单词,心跳都被逼着来了趟过山车。
    “你比老余同志还变态!”余笙写完之后,给了他评价,“我今年一定要把六级过了,免得你明年接着残害我。”
    “过奖!——你过了最好!”
    中途秘书还进来一次,被姜博言比了个手势,堵出去了。
    然后余笙背完单词出门想去撒欢的时候,就听见秘书在外面跟人说:“抱歉,boss在给老板娘提问单词,你待会儿再来吧!”他的办公桌就设在办公室外面,所有要进办公室的都要先经由他向里面请示。
    仿佛有一把无形的剑,直戳胸口,害余笙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
    “诶,秘书大哥,你这不能颠倒主次啊!工作要紧,我这都是小事,你这不是让你家boss升级当昏君了吗?”
    不好好工作提问什么鬼的单词。
    秘书郑重地点点头,“好的,我知道了老板娘!”
    余笙被他一声老板娘叫得浑身发麻,飘着出去了,走没多久就听见秘书一板一眼在一个一个拨电话,把刚刚堵回去的人又叫了回来。
    余笙索性不出去了,含着一口老血回去跟姜博言说:“我觉得我不得不告诉你,你的秘书可能脑子有点儿直,你为什么要找一个这么耿直的秘书?秘书不应该是个美人小姐姐,说话三分笑,七分婉转,八面玲珑那种? ”
    “电视剧看太多了吧你!”姜博言把她扔到沙发上坐着,给了她一本杂志,“自己在这边待一会儿,我的秘书挺好的,虽然情商不高,但是执行力很强,你瞎操什么心。而且我要是放个美女在身边,你确定你受得了?”
    “我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吗?你看你狭隘的。”
    姜博言笑了笑,“哦,是我狭隘,改天招个女秘书,按你刚刚的标准来。”
    余笙一下子坐直了,“你敢!”
    ……
    很快就中午了,然后当然中午余笙可以去吃饭了,他问她吃什么的时候,她几乎没犹豫,“我要吃海鲜!”
    “不吃!”没想到姜博言比她更直接,一口回绝了,他说,“今天三十号!”
    余笙一头黑线的看着他,这跟“天凉王破”一样搞笑,“三十号怎么了?三十号禁食海鲜日?”
    姜博言给她披了外套,拒绝了秘书要给他订餐的要求,打算带余笙出去吃,“你经期快到了,海鲜太寒了,吃点儿别的吧!”
    余笙然后才反应过来,“……感觉我过得随便又粗糙啊!你比我还上心。”
    “你还知道自己随便又粗糙?”
    “……”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小年夜回家吃了一顿饭,粗糙又随便的余笙都在他公司待着,一边伺候着姨妈,一边背单词、刷题,偶尔抱着他的商务笔记本玩游戏,看看杂志,把欠杂志社的专栏给写了,《黎明前,日暮后》,这个名字很早就想好了,思考了许久,最后分享了她三年前的那场经历。
    回忆并不美好,很多无法介怀的事情总会让人下意识去回避,可是余笙现在已经能与回忆和解了,再回头的时候,已经能从上帝视角去看待这件事,不仅仅有懊悔,也有对自己的谅解和心疼。
    当然,更心疼的是卫臣,无论他是被人推下去的,还是自己失足跌落,他都是最无辜最让人惋惜的存在。
    余笙每次想起他温和带着腼腆的笑意,都觉得心口一阵发闷,生命太过脆弱,死亡就像一朵花的凋零,似乎太过容易了。
    而那个警察语出惊人地认为卫臣是卫峥推下去的这件事,最后似乎是不了了之了,卫峥被鉴定为自杀,很快就结了案,据说警局有联系鬼妹,鬼妹表示会回国为姐姐收敛尸体,至于三年前的事,谁还在乎呢!
    余笙最后在文章中写:行过千百里路,最曲折的还是人心。黎明之前,日暮之后,藏着最深的黑暗,但是天总会破晓,光明总要降临。
    写完直接发给了编辑,对方对她这变化多端的文风表示了惊讶,“没想到你还会熬鸡汤啊!”
    余笙发了一大串哈哈哈过去,“跟我老公学的!现学现卖。”
    编辑回了个黑人问号脸,“你老公?你没打错字吧?”
    “……”
    最后编辑对她这脱单速度表示了由衷的敬佩,“去年我记得你还写了一篇文章,说自己活了二十年,连个正经恋爱都没谈过。转眼你就嫁人了?啧!”
    是啊,那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人生这际遇,这么百转千回。
    所幸,她还是挺幸运的。
    姜博言则越来越忙,明明快过年了,上班的一个个都心猿意马想着假期了,他却跟上了发条一样,绷着劲儿埋头处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