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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说起来,王子霄出道共两部影视作品,孟小兴是武力值强横的狼崽子,温二少是心狠手辣的枭雄胚子,甚至连皇族的广告大片,他的形象也更容易让人联想到未来的大将军王,总之,十几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扮演这种风格比较硬的人物,很有特殊的加成。
    开拍之前,王子霄有想过这位亟待结束母系社会的“先行者”该怎么演,摧枯拉朽式还是润物细无声式?
    前者无疑会更有魅力,延续他一贯的荧幕形象,拉起票来比较保险。
    后者则更有突破性,人为的搞出“反差”来,表面上柔柔弱弱温顺无害,实际上却有着大气魄……这种选择很冒险,且既然先抑了,后边肯定得扬,不然粉丝们只看到你窝窝囊囊的一面,简直虐主流啊,这尼玛谁还给你投票?
    这都开演了,他还没下定决心呢。
    可真事到临头了,王子霄做起选择来,竟然也不难。
    白青青嘴角抽了抽。
    她觉得等真人秀播出了,所有观众大概都会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因为她现在就正在体验中啊!
    脑子一热,就过来“调戏”王子霄了。
    主要那两点粉色太抢镜!
    她很想假公济私,上去试试手感……
    顺便,也突破一下荧幕形象,让粉丝们看到她的另一面。
    白青青外表清纯,之前火起来,出演的角色也是清纯系……虽然她本人其实很强悍,可沾了形象的光,她撒娇也好、卖弄风情也好,自问都挺拿手的。
    结果呢……
    白青青欲哭无泪地看着王子霄突然弱受一样,眼睛顾盼间那股娇柔又**的风情哟,看得人骨头都酥了,让她一瞬间觉得自己简直肩膀上能走马,胸口可碎大石,为此美人荒♂淫无道烽火戏诸侯也没问题!
    那边,王子霄已经“入戏”了。
    他现在非常感谢坑爹系统,给他看了那么多声情并茂的“资料片”。
    “资料片”上,两位男主角用的还是莫行之和他自己的脸。
    用坑爹系统的话说,那就是真正的床上运动,活塞什么的只占了一小部分,“戏在功夫外”啊少年,最有技术含量的,还在于调♂情,在于那种无人可及的风韵!
    只知道生理上的爽,那都是低级的禽♂兽。
    想要让莫行之陷入你的罗网,然后欲♂仙♂欲♂死,那眼神啦动作啦表情啦……统统练起来!
    有了这么好的参照物,王子霄又不是棒槌,怎么也学到了几分真本事吧。
    如今小试牛刀,果然立刻让白青青这等级别的“女妖精”都自卑了。
    他带给人的观感,绝对不是那种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的人妖,或者黏黏糊糊讨人厌的软饭小白脸。
    而是一种雌雄莫辩,超乎了性别概念的迷人魅力。
    王子霄本来年纪就小,现在变好看了,一旦软下来,很有一种剔透无辜的少年感,那种从内而外透出来的干净和灵气,再配上这种极致诱♂人的风情……
    “妖精”,是的,非要形容的话,就是传说中有着惑人心智能力的妖精。
    “我走了,你要记得等我啊……”王子霄幽幽地看了白青青一眼,转身离开了。
    白青青懵逼状看着他的背影。
    等等……我是谁?我在哪儿?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这剧情真的没有快进吗?
    关键时刻她尼玛发个屁的花痴啊!
    光看着他的脸走神了以至于中间打断对话她都是本能“嗯”、“啊”,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知道王子霄具体说了些啥。
    ……也就是说,刚才跟王子霄之间的“对手戏”,她这边单方面被碾压了对吧?特别惨的那种?
    白青青欲哭无泪,很有一种比赛刚刚开始她就背叛出局的凄切,然后她就自暴自弃地想到,既然“大女主的奋斗”这条线黄了一半,那要不然她干脆走“拱手河山讨你欢”的邪路?
    一旦接收了这个设定的话,感觉还挺带感的嘛……
    王子霄这边,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条“装逼”路线,他离了白青青,倒是不随意挥洒荷尔蒙了,但依然敬业地维持住了柔弱的风格——去摘果子找青菜,自制弹弓打猎小动物,跟其他“npc”猛男画风明显不同,特别美好,也特别让人放心。
    他们一行人很快就去了隔壁部落。
    话说,因为王子霄卓越的野外生存技能,节目开始录制以来,他绝对是过得最潇洒惬意的那个,连带着跟他一起行动的“npc”们,也沾光不少,以至于随着时间推移,王子霄这位酋长之子,越来越受到同部落年轻人的“爱戴”。
    紧接着,他就开始忽悠他们了。
    反正就是灌输意识形态那一套嘛,最重要的是王子霄忽悠人的时候,那神态就不是先前的小妖精,而成了圣光加身的“先知”,那一身的光芒四射,让人一点都兴不起反感和警惕,洗脑能力max了。
    至于他这本事又是从哪儿来的?废话,别忘了王子霄可是从部队出来的啊!咱们自己的部队传统,就是“政工”水平一流,拿出指导员三分之一的功力,也足够应付这样的场面了。
    这些“npc”的素养也非常高,他们真把自己当成是原始人,傻乎乎的特别好洗脑,当然,洗脑过程中,不乏有给自己加戏的,比如盯着王子霄做花痴状什么的——也不排除他们真被王子霄的魅力打动了,毕竟那两朵樱花粉尤其对男人们来说,魅力实在太大了。
    等王子霄一行人来到了隔壁部落,被一群穿着兽皮裙的女原始人团团围住,一副要分猪肉的架势……晚上篝火晚会,他第一次看到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莫行之。
    作者有话要说:  双十一剁手去了吗?晚安吧小妖精们~~
    ☆、第071章
    试问12个候选人抽签选人物卡,谁手最黑?
    毫无疑问啊!
    就是莫行之!
    别人至少成分上能混个群众,他呢?奴隶甲,连人生目标都很接地气的是“摆脱奴隶身份”,不能更苦逼了。
    不过,有坏处自然就有好处,小人物的奋斗也挺有说头嘛,反正又不是真穿越了,他在三天里表现的亮眼点儿,戏剧冲突上来了,广大亲妈粉们还不嗷嗷叫着拼命给他投票呀!
    跟王子霄比起来,莫行之的“伤痕妆”更加明显,甚至连脸上都“划”了那么几条血口子。
    但非常奇妙的是,这样的妆容非但没有减少莫行之的魅力,还让原本过于俊美的他,增添了几分邪气和男人的野性!
    苦逼的王子霄,因为那两朵樱花粉,衣服脱光后天生就是小妖精的材料……但你看看人家莫行之吧!虽然兽皮裙裹得严严实实,那傲人的尺寸仍然让他拱起一个很明显的“帐篷”,随着走路还一晃一晃的十分醒目。要不然黑话里怎么称呼那东西为“男人的骄傲”呢,莫行之有这样的本钱,就跟一个美女长了g-cup一样,如此拉轰,如此出众,如此的令人垂涎……
    摆脱奴隶身份,大致分为两种办法。
    一种是立功,比如舍身救个大人物,表现出对部落的归属感,让族长“奖励”他一个平民身份。
    一种是做内奸,里应外合,联系自己本来的部族,破阵而出,等回了家,自然就不是奴隶了。
    莫行之做事还是很有规划的,他决定双管齐下。
    先去救个大人物!
    如果救完,对方挥手就让他不用当奴隶了,那自然妙得很。
    就算没这么顺利,救命之恩,也能让他过的好点儿,以后进可攻退可守,想选哪条支线都方便。
    莫行之武力值比王子霄差得远,王子霄丢石子儿都能猎到兔子野鸡什么的,莫行之可没这种本事。
    人家王子霄的身份好歹是酋长之子呢,哪怕自己猎不到也能跟着小弟们混口吃的,虽然质量上就不敢恭维了。莫行之一个奴隶,没人惯他臭毛病,所以只能自给自足,特别惨。
    不过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开拍之前,他就上网查资料,王子霄也教了他几手,诸如挖陷阱啦、系绳套啦,莫行之很是掌握了几手。现在趁着出去“卖苦力”的机会,能用的的全用上,搞得部落附近处处是地.雷。如此任劳任怨,直到累得不行了才去休息,头一天晚餐只吃了一条20公分长的叫花鱼。
    第二天凌晨,他去验收成果。
    那么多地.雷,成功逮到了三只兔子两只野鸡,还有女酋长npc一个。
    这位女酋长,比王子霄他“妈”年轻点儿,非常的……富态,据说是半夜上厕所,猫着黑,就掉莫行之挖的陷阱坑里了,扭了脚,哎哟哎哟半天爬不上来。因为莫行之这坑挖的非常实在,肚大口小——其实这坑与其说是挖的,不如说是在原有的一个凹陷地垫出来的,四周都是石头,莫行之挖坑时充分表现出了一个男人不怕苦不怕累的优秀品质,完全看不出身为明星的娇贵矜持。
    这种“巧合”,多一半是做的节目效果,不过除非是非常较真儿的人,否则也看不出来一点刻意的成分。
    莫行之将胖酋长救上来了。
    他当然不会承认这坑就是他挖的,所以在胖酋长眼中,莫行之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啊!
    莫行之淡淡一笑:不用谢,快给我解除奴隶身份!
    可惜,事情的发展走向却出奇的诡异。
    胖酋长上下扫视莫行之几遍,颇为沧桑的圆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胳膊一挥,不知道从哪儿涌出来的众小弟就群涌而上,将一脸懵逼的莫行之绑了起来。
    这、这是什么走向?
    ……很快他就懂了,正所谓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不过有脑子的人都懂,莫行之要不是本钱厚、魅力大,胖酋长也不可能看上他,要跟他困觉、给他生娃啊!
    母系社会,还没有贞♂操观念,最好的雄性才能延续自己的血脉基因,所以按照正常的逻辑,莫行之这个奴隶甲,竟然得蒙女酋长看中,绝壁走了狗屎运好吗!
    虽然看莫行之那一脸的放空,这位小帅哥貌似并没有很惊喜的样子。
    哈哈哈哈掬一把同情泪。
    王子霄来到隔壁部落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悲惨的一幕。
    莫行之脖子上戴着花环,被一群载歌载舞的原始人围在中间,胖酋长志得意满的坐在外围,部落中一派欢乐的气氛。这、这尼玛是打算入洞房了啊!
    12个候选人,均分到4个部落里,也就是莫行之这边除了他之外,还有两个“玩家”。
    一个就是姜宁,另一个姓花,是个外貌偏中性的男明星。
    姜宁的人物卡是“孤女乙”,任务就是“勾搭隔壁部落少酋长”,她这会儿也在载歌载舞的人群中,偶尔看向莫行之,表情便一阵扭曲,看着又像是忍不住笑,又像是蕴含着无限的同情。
    花如酒的人物卡是“大祭司”,任务就是“让本部落酋长言听计从,实现政教统一”。别看花如酒当大祭司听着挺牛逼的,可这坑爹任务他刚听见时还窃喜了一下,可惜等见到了剧组安排的“本部落酋长”后,人生真是艰难,做人真是没趣味……
    要知道,正所谓人不可貌相,花如酒别看相貌精致犹如好女,可他从小到大特别擅长撩妹,这种反差萌的属性,他的经纪人建议他好好强调一下——“让本部落酋长言听计从,实现政教统一”这种任务目标,□□最省力啦!成功率还高!
    但他现在最庆幸的就是自己用不着为难了,莫行之真乃人民的好兄弟大祭司的好救星!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祖国会记住你的奉献的!
    反正色♂诱行不通,他还能开启神棍模式,一会儿该怎么就地取材,玩两把魔术特效呢?
    部落里唯一话语权能跟胖酋长抗衡的大祭司装起了蔫儿鹌鹑,半点没有解救可怜莫行之的意思,于是这好事儿眼看着就要成了。
    胖酋长见隔壁兄弟部落的相亲团到了,率众上前迎接。
    莫行之手上正攥着一块棱角尖锐的石头,捆绑住他的双手的藤蔓,已经快悄悄给他磨的差不多了。
    他就是个大傻逼!
    玩儿什么立功脱奴籍的戏码!
    就不该图省事儿啊!
    都怪傻逼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