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九年,随着中美进入蜜月期,留学生交流的活动也如火如荼展开。
不过此时双方互派的留学生人数仍非常有限,在中国这一侧,竞争格外激烈,单是英文考核这一项,便刷掉九成九的申请学生。
这年秋天,有三十二个幸运儿披荆斩棘,于千军万马中跨过独木桥,获得了公费赴美留学的机会。
作为国内顶尖学府,北大包揽了其中的八席,而这八人中,又仅有两人来自北大经济系,一男一女。
仿佛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将他们拉扯到一起,即使女孩比男孩大三岁。
他们同校同系,学的是一样的东西,有相同的话题,连在飞机上的座位都被安排在一起,更命中注定的是,他们还被美国同一所大学录取——哈佛。
可以预见的是,这样的命运羁绊,很难让人不产生一些友谊之外的东西。
两人间有过半年堪比童话的时光。
在那所著名的学府里,他们每天结伴去上课,下课后一起吃饭、泡在图书馆,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知识,互相探讨印证着学科中的难点,两人的学问都是突飞猛进,在入学后的第一次考试中,双双拿到a。
别说同学,即使是带他们的教授,都认为两人是天作之合。
他们每天至少有八小时待在一起,好像徜徉在知识海洋里的一对比翼鸟,原本还可以更久,他们互相发现在一起学习根本不会觉得累,有种神奇的魔力消解着疲乏,哪怕硬啃着最晦涩的学问,也是如此的快乐,他们惟愿多学几个小时,多一些陪伴……
不过女孩需要打工,挣取必要的生活费。
男孩暂时不用,出国前睡在下铺的好大哥,给了他一沓富兰克林,节省点花,足够他开销好几个月。
男孩对女孩说:“要不咱们一起花这些钱吧,等用得差不多,再一块去打工?”
女孩坚决不同意,她笑着对男孩说,让他抓紧时间学习,白天得闲了,她有不会的学问再请教他。
男孩又说:“那我陪你一块去打工!”
女孩还是不同意,刚到哈佛其实是很难的,他们的英文水平远达不到对新鲜的经济学术语完全理解的程度,甚至是教授们的语速过快了,他们有时都听不懂,他们需要学习和补充的知识太多,必须争分夺秒,才能尽快适用一切,不落下学习。
女孩终究大三岁,男孩刚满十八,她总能逻辑清晰地说服男孩。
男孩无奈听话,同时意识到自己的学习关系到两个人学业,在没有女孩陪伴的晚上,仍然埋头苦学。
那個时候,女孩则在查尔斯河畔的一家餐厅里洗盘子。
她在这里找到一份兼职工作,每晚六点到九点,每小时3.5美刀。她一天用不到十美刀,学校食堂相比外面的消费便宜不少,吃最廉价的食物,她每天还能省下两三美刀。
女孩有个心愿,想存些钱,给男孩买件还算不错的礼物,或许在他生日,或许在某个节日时送给他。
他对自己照顾太多,偷偷给自己买衣服和鞋,往自己的餐盘里投喂好吃的,每天至少要浪费一个小时的宝贵时间,给自己分享他昨晚学习的收获。
因为有生存的动力和这个心愿,女孩甚至爱上了那份洗碗的工作,每天傍晚离开学校兴高采烈去开工,她是个聪明的女孩,有意识地在保护自己,从不抄近路走小道,即使会多花费一刻钟。
大学城附近也相对安全,工作一直很顺利。
直到这天,女孩攒够了购买意向中的那份礼物的钱,下班后从餐厅后门出来,她眺望着北边波士顿市中心延展过来的一座商场,那栋大楼在夜色中灯火通明,霓虹闪耀,女孩捂着荷包里刚发的薪水,想着现在才刚过九点,距离也不是很远,应该不会有危险吧?
她越想越跃跃欲试。
迫不及待想在明天起床后,便把礼物送给男孩。
因为明天是大年初一,在她的故乡有给亲朋好友拜年送礼的习俗。
女孩迈开步伐,在八零年代到来的除夕之夜,走在毫无年味儿的波士顿街头,一边想着亲人,一边遗憾于他们初来乍到,男孩曾说想组织华人留学生搞个新年聚会,却未能如愿。路上看见几个酒鬼,女孩小跑而过,有惊无险,成功抵达商场。
女孩豪掷五十九美刀,够买了一套店员介绍说是最新款的吉列剃须刀组合。
男孩从不刮胡须,可能不会,虽然他胡须长得好像也不快,却越来越长了,显得邋里邋遢,不好看。
女孩手里拎着装有剃须刀的小纸袋,心情极好,幻想着明天男孩收到礼物时的喜悦,蹦蹦跳跳开始返程。
然而,刚离开商场不久,从侧方突然冲出一个白人男性,飞起一脚踹在女孩身上。
女孩被踹飞两米,后仰倒地,剃须刀撒手而出。
在白人男性揪住她的头发,向某个地方拖拽她的身体时,她用尽全身力气对抗,忍受着头皮硬生生被撕裂的痛苦,终于拾起了包装盒,紧紧抱在怀中。
这时她才想起向附近的人们求救。
“救我!救救我!我是留学生,我不认识他……”
吴英雄说到这里,已经泪流满面,俯底上身,双肘撑在大腿上,双掌捧着脸。四名听众皆脸色阴沉,李建昆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别说了。”
虽然他很关心女孩的安危,想知道最后的结果。
吴英雄却好像没听见样,像一头野兽呜咽着,发出低沉的嘶吼:“当时周围不是没有人,白人,黑人,甚至是黄种人,华人!都有!他们没有一个伸出援助之手。”
这些冷漠的旁观者,眼睁睁看着暴徒把女孩拖进了一条黑暗的巷弄。
“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理由啊!”吴英雄陷入某种癫狂,撒开双掌,瞪着布满血丝的泪眼,望着李建说,“昆哥,你敢信吗?没有任何理由,那个恶棍毫无征兆出手,众目睽睽之下把她拖进小巷,把她……”
吴英雄的喉结艰难滚动一下。
暴徒对女孩大打出手,用拳脚,用地上丢弃的木棍,生锈的金属物,能够找到的一切会对人体造成更大伤害的东西,全招呼在女孩身上。
不仅如此,他还玷污了女孩。
整个折磨过程,长达二十多分钟,等警方赶到时,暴徒早已逃之夭夭,黑暗脏污的小巷里,只剩下满身是血、衣衫破碎,奄奄一息的女孩,她蜷缩在地,不停颤抖着,只有双手死死将一个包装盒抱在怀里。
警方很好奇那是个什么东西,怀疑是不是因此而惹祸上身,费了很大力气才掰开女孩的手,却发现是个无关紧要的剃须刀。
女孩虽然保住性命,却也没剩多少,全身多处骨折、骨裂,还染上那种病。
而比起这些,更糟糕的还是精神遭受的重创。
吴英雄犹记得第一次去医院看她时,她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从病床上翻滚下来,不管不顾地爬向窗台。
吴英雄冲上前抱住她时,看见的是一张惨白如鬼的脸,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黯如灰土,她拼命地推攘吴英雄,不想让他碰到自己一丝。
“凶、凶手抓到了吗?”冉姿同样哭成泪人。
吴英雄点点头,虽然抓到,但过程异常艰难,而且对于结果他至今仍不满意。
警方侦查案件时,面向社会寻找目击者,起初没有一个人愿意露面,吴英雄用英文写了块纸板,跑到事发地跪了整整两天,向路人不停磕头,终于才有一位老妇人站出来。
凶手是墨裔美籍白人,惯犯,几个月前刚从监狱放出来。
一审才判了三年。
吴英雄无法接受,找律师,提起上诉。
这场官司打了足足两年,最终暴徒被判刑七年零六个月。
“还能上诉吗?”李建昆挑眉问。
吴英雄摇摇头,表示已经盖棺定论。
张贵一拳砸在腿上,愤怒道:“玛德,枪毙都便宜他了!”
这是个什么人?烂人!
女孩是什么人?栋梁之才!
居然只判这么轻。
实在让人意难平。
冉姿解释说加州一般不会执行死刑,除非那种罪大恶极的杀人惯犯之流,又说按这边的法律,这类案子最高可以判十年,确实有些判轻了。
“她,现在?”李建昆问。
吴英雄说已经渐渐走出来,他们一起拿到哈佛的经济学博士学位后,转到加州洛杉矶分校攻读金融学,环境的转变,带来很大帮助。
他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其中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李建昆完全能够想象到。
也不怪他没钱,女孩的精神和身体都遭受巨大创伤,肯定要医治,能指望那个刚出狱的暴徒做出多少赔偿?小英雄还聘请了律师打官司,这两样在美国最花钱,能挺过来都叫不易。
“你为什么从来不说?”李建昆有些怒火。
在寄回国的信中,这么大的事小英雄只字未提,所有信的内容都积极向上、热情饱满,让人以为他在这边过得很好。
“她、不让我说,连她家里都没说。”这显然不是全部缘由,吴英雄双眼红肿,侧过身,以一记拥抱表达了对大哥的感谢,如果没有昆哥寄来的那些钱,他都不敢想象后续的事情会有多糟糕。
李建昆轻拍他的后背。
“昆哥,”耳边传来小英雄的声音,“我真的恨这个国家!”
在女孩出事后,他想过千万次带着女孩回国,回到故乡暗自舔舐伤口,但他不甘,女孩亦然,他们付出这么多,受到这么大的伤害,却没有达到目标学有所成,既对不起他们自己,也对不起祖国那边对他们饱含期待的人们。
女孩遭受着严重的精神和伤痛的折磨时,仍在坚持学习。
他推着她,轮椅的橡胶轮碾压在校园的土地上,春去秋来,形影不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