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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年龄差 第67节
    半晌钻进被子里,凶巴巴地用被子蒙住了头。
    明明已经黏糕似的贴了半天,耳根烧到指尖,却还是空虚困顿得厉害。
    只分开了一小会儿,就又重新破开了一个洞,呼呼地透着风,怎么都填不满。
    宁晃忍不住唾弃自己没出息,这肯定不是他这个十八岁酷哥的问题,全怪二十几岁的记忆。
    或许还怪陆忱当年是个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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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晃其实很清楚二十几岁的自己为什么要维持这个谎言。
    起初其实是搁不下面子,已经随口说了,总不好一翻脸就说,我是骗你的,其实我二十七岁了连个嘴都没亲过。
    那他身为长辈的面子,岂不是瞬间就掉得稀里哗啦。
    但后来,是尝到了甜头。
    陆忱只有吃醋胆子才大一点。
    会拉着他衣袖,非要亲吻他不可,会偷偷拉他手,会在黑暗处抱他,小心翼翼吻他发顶和耳垂。
    他有时甚至怀疑,如果自己当初给自己编了十个八个前任,也许他们早早就能在一起,根本不必经过许多周折。
    他开车送陆忱去买小物件那天,本来是想跟他一起逛的。
    停了车,陆忱却不愿跟他一起去,怕他被拍到,又怕他自己在车里无聊。
    专门给他定了附近的电影票,说他自己去挑东西,小叔叔去看电影就好。
    宁晃冷冷瞪他。
    陆忱便像是做错了事的大狗,低着头说:“小叔叔,经纪人说你在争取大代言……不能有负面消息。”
    他气得暗地里磨牙,心想他代言个屁。
    谁让经纪人告诉他了的?
    他哼哼唧唧忍了半天,一看电影票,还是个他看过的悲情爱情片重制,越发声音不高兴:“我看过了。”
    陆忱却忽的警觉起来:“跟谁看的?”
    酸气冲天。
    宁晃看了他半天,轻哼了一声,抓起自己的墨镜和口罩,说:“关你屁事。”
    “谢谢大侄子,我现在就重温旧恋去。”
    他不顾陆忱的表情,扭头就走。
    家也住进来了,亲也亲了,连司机他都当了,还不让他跟他逛家具。
    他气不死这个小傻子。
    之后他便戴着口罩墨镜,自己气咻咻买了一大桶爆米花和可乐,面无表情看他傻侄子给他买的电影。
    陆忱还特意选了人很少的场次,订了偏僻的座位,也确实没人注意到他。
    大荧幕上生离死别,女主角哭得撕心裂肺。
    雨水不要钱似的往下掉。
    整个电影院都是抽抽嗒嗒吸鼻子的声音,只有他越发咬牙切齿,爆米花咬得咯吱咯吱响。
    电影看了一个小时。
    身边儿忽地坐下一个人。
    好听的声音小声问他,说:“小叔叔,演到哪了。”
    他冷冷说,你来晚一步,男主角已经死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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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次的爆米花裹了厚厚的焦糖,宁晃买了好大一桶。
    陆忱腆着脸拿了两颗吃,甜得发苦。
    偏过头看去,小叔叔口罩已经摘了,挺直的鼻梁上架着茶色镜片暗金丝框的墨镜,在大荧幕的忽明忽暗的光线下,越发显得下半张脸的线条精致,嘴唇薄而漂亮。
    是别人只有隔着屏幕才能看到的大明星。
    宁晃倾身在他耳侧问:“东西买完了?”
    他便说:“买完了。”
    急得魂不守舍,拿起就匆匆结账,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买的脏衣篓到底是什么颜色。
    他第一次逛家具逛得这样如鲠在喉,什么东西都看不进眼里去。
    只是忍不住在心底描摹一个年轻的小叔叔,想着小叔叔那时一定青涩又笨拙,像是凶巴巴的小刺猬球。
    有人约他去看电影,他便嘟嘟囔囔只有嘴巴坏地去了。
    跟人谈恋爱,总是凶巴巴,但被人说了一两句不知真假的软话,便会真心实意地笑起来,耳根红红软软,被三两句话糊弄了,被拆吃入腹都不会反抗。
    一想到这样,忍不住嫉恨得厉害。
    又想起实验室聚餐时闲聊,有人说,跟初恋第一次牵手就是在电影院,到处都黑黝黝,牵得心惊肉跳,一直记到现在。
    电影院黑乎乎,就这样肩并肩坐着,怎么可能有人不想牵小叔叔的手。
    会给他弹吉他的手,修长白皙,带一点儿薄茧的手,被别人捉住过。
    他喉结上下动了动,就这样抓住了宁晃的手。
    宁晃在黑暗中明显惊愕了一下,却没有挣脱。
    只是嚼爆米花的声音停了下来。
    他便死死牵着不放,嫉妒又紧张。
    他的手心湿漉漉一片。
    他想,一定都是自己出的汗。
    一时想,小叔叔嘴硬心软,对他都这么好,对当时的男朋友没准儿更好。
    予取予夺。
    这词儿一想出来,心脏就痉挛了一下,他侧头去偷偷咬了一下宁晃的耳边。
    宁晃盯着大荧幕,翘了翘嘴角,下意识嘀咕说,干嘛啊。
    那声音跟平日里调侃打趣都不同,他说不清,但像是亲近、又像是在向他撒娇。
    他心尖儿都酥了。
    半晌才说,没什么。
    片尾曲时,灯光亮起,亮如白昼。
    他终于松开了手。
    宁晃看电影,有把片尾曲听完的习惯,他们俩便是电影院最后一对走的。
    连阿姨都开始打扫卫生。
    宁晃终于懒洋洋站起,把可乐塞到他手里,皱着眉看着爆米花,说:“早知道不买大桶就对了,吃不完,都浪费了。”
    他便仿佛又变回了那个好脾气的陆忱,笑着说:“算了吧,晚上还得吃饭呢。”
    宁晃“嗯”了一声,起身想要走。
    他又说:“小叔叔,今晚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宁晃漂亮锐利的眼睛,隔着茶色的墨镜打量他,仿佛想要看穿这话背后的意图。
    他便掩去自己的心慌意乱,温声说:“我跟师兄的项目,分了点钱,想请你吃饭……”
    “定了包间的。”
    “总不能让你一直请我。”
    宁晃戴上口罩,轻笑了一声。
    说:“走吧。”
    “养了好几年了,可算见到一次回头饭了。”
    这语调是他熟悉的,仿佛黑暗中他和他都短暂的变了一个人。
    回到这灯火通明之下,他们依旧是体面又亲近,半是亲人,半是友人的关系。
    这感觉让他失落又安心。
    他低头、驯顺地跟在小叔叔身后。
    盯着小叔叔塞给他的、喝过的可乐。
    如果他说想喝,会显得很变态吗?或者是装着大咧咧不在意细节,随便喝一口呢?
    他抵不过魔怔似的念头,轻轻咬住吸管。
    宁晃扭头问他:“你定的哪家……”
    却忽地愣了一下。
    他面不改色,平静得仿佛没有任何异样。
    小叔叔便好像也没有说什么。
    冰冰凉凉的可乐滑下喉咙。
    他说:“师兄推荐了我一家日料。”
    小叔叔“哦”了一声。
    他在心底咒骂自己变态。
    就没注意到,
    宁晃耳根通红得厉害,又在兜里偷偷蹭了蹭湿漉漉的手心儿。
    作者有话要说: